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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李冰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城子街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运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卫某甲与卫某乙是亲兄弟,原告卫某乙因外出打工,将自己分得的15.76亩土地交由卫某甲耕种,土地收益作为赡养母亲的费用,约定待母亲去世后将土地归还于卫某乙。二人母亲于2011年春天去世,随即卫某乙要求卫某甲返还土地,但卫某甲拒不返还,还将卫某乙的土地确权证扣押。至此,兄弟二人反目成仇,两家人时常在村里争吵 ,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均未果后起诉至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牛旭明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的特殊关系,为修复兄弟情谊,避免矛盾激化,便来到卫氏兄弟所在村屯,通过走访村委会和附近群众详细了解案情,并到争议土地现场查看,了解争议土地的现状。调解过程中,为缓解兄弟俩的不满情绪,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放下了心结,卫某甲同意返还土地,并将土地确权证返还给卫某乙,兄弟俩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