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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检察官收集编辑:中国检察官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方式,健全检察权行使外部监督制约机制,7月26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就一起涉嫌贪污罪、洗钱罪案件进行庭审观摩,并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中化学南方建投江西公司在赣领导班子成员、关键重点岗位负责人,乡镇、村(社区)有关工作人员等60余人参与了现场旁听。
庭审现场,人民监督员全程观摩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对检察官出庭行为规范、文书质量、讯问询问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就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了评议。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检察官出庭准备充分、语言严谨规范、指控犯罪有力、现场警示教育效果明显,并就下一步提升公诉人出庭公诉水平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零距离”旁听庭审活动,既让人民监督员更加直观地了解检察机关出庭活动,加深对检察工作的全面认识,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又增强了公诉人出庭“精品”意识,促进提高检察官履职能力和办案质效。
下一步,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增强接受外部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规范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虚心听取监督意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赣州南康检察
编辑:王济荣
审核: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