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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榆树法院荣获长春市“文明单位”称号

通讯员 于静波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被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授予了“2021——2022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榆树法院以党建为统领,以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人才梯队建设、法院文化建设,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始终,激发了全院干警文明司法、能动司法、为民司法的热情,打造了一支“团结实干、坚韧争先”的高素质文明法院队伍,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和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司法形象得到了有效提升。

下一步,榆树法院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办的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下,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勇毅前行,继续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办好司法为民实事,为榆树精神文明建设再作贡献,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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