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统计法治建设新征程
——酒泉市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近年来,酒泉市依法治统工作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统筹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和统计业务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统工作,坚持把依法统计纳入依法治市工作总体部署,与统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抓住“关键少数”,统筹举办统计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培训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统计人员120余人。立足基层需求,先后开展工业、农业农村统计等业务培训4轮次,持续开展统计业务上讲台12轮次,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和统计业务水平。
酒泉市常态化开展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2022年核查数据异常调查单位318个。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查出执法不严和入退库方面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持续推进“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三年内“双随机”抽查调查单位240个。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共检查单位529个,有效防范和化解了源头数据质量风险。坚持线上审核和实地核查相结合,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数据风险隐患排查管控,统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加大指标数据质量管控力度,确保数据上报在合理区间。定期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研判经济发展趋势、存在问题和可能出现的风险,统计工作职责全面履行。
充分利用“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大型普法宣传,坚持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贯穿于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全过程,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巡察部门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信息互通等协调机制,防惩责任得到全面落实。深入开展全市统计系统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65个乡镇和1024户企业联网直报顺畅,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完整,企业电子台账规范,数据质量风险可控。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市统计局设立统计执法监督科,目前市、县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36名,基本满足统计执法需要。 (酒泉融媒记者 白 洁 通讯员 陈 伟)
责任编辑:李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