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宁市纪委监委,2023年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慧泊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一事,引发社会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广泛关注。经批准,南宁市纪委监委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调查,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发生,暴露出南宁市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漠视群众利益,导致群众诉求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的法治意识不强,相关工作开展有违公平公正原则;有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对有关问题失管失察;有的单位经营管理不善,甚至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问题。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经研究决定,责成青秀区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公交集团)等相关责任单位向南宁市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切实整改,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给予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会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给予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给予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政务警告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给予慧泊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
调查中还发现,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费剑川,慧泊公司副总经理陈庆楼等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均已被立案审查调查。在审查调查中,如发现其他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南宁市纪委监委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每日最高限价50元
南宁市发布道路停车位新收费标准
7月14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统筹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临时停车需求,南宁市对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优化调整。根据相关规定,在一类区域的道路停车位,机动车连续停放,每日最高限价为50元,二类区域为30元,三类区域为15元。
相关通知自2023年7月15日起施行5年。施行期间国家、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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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广西南宁“道路停车收费太贵”一事,持续受到关注。据报道,有网友晒出的欠费截图显示,有车主在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欠缴停车费高达几万元。多位南宁当地网友反映称,目前慧泊停车运营停车位超过3万个,几乎南宁路边所有划停车位的地方都归慧泊停车运营。
此外,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一事,也引发诸多争议。
5月18日,南宁市政府连续发布两则公告,宣布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出台优化道路停车收费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据广西日报报道,5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文浩率工作组到南宁市,对青秀区人民法院与慧泊公司《合作备忘录》一事展开全面调查。
▲图片来源:广西日报
当天,南宁市委决定对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会,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等5人予以停职检查。
5月22日,南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进驻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当天,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南宁市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运营、停业整顿、接受审计,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接管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业务。
5月23日,南宁市优化提升停车服务管理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南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侯刚表示,因为政府管理工作做得不到位,给大家停车带来不便和影响,作为市长是有责任的,深感不安和自责。南宁市对批评意见高度重视,立即边检查边整改。
来源丨综合央视新闻 南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南宁市发改委网站 广西日报 南宁新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