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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公安收集编辑:惠州公安
有些驾驶员总是
贪图方便、省钱省事
进行人货混载
违法载人
殊不知这种行为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5月21日17时许,惠州市博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公庄镇大沥路段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L837**的轻型仓栅式货车后车厢搭载了两名乘客,乘客坐在货物上没有任何安全防护,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见此情形,民警随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货车核载2人,实载4人,属于违法载人行为。据民警了解,驾驶人称,其驾驶车辆从惠城区出发,开往龙门县,车上乘客均是其朋友。其为了贪图方便,省钱便抱着侥幸心理违法载人上路行驶,没想到途中被交警查获。
随后,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并依法予以驾驶人暂扣车辆、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责令其将后车厢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惠州交警提醒:
货车违法载人危害较大,加速、刹车、转弯或道路坑洼时,后车厢内乘坐人员因没有固定座椅、安全带等安全防护措施,极易出现磕碰致伤。一旦发生事故,还将加重事故后果,危害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