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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鲜寿光收集编辑:新鲜寿光
为全力维护海上平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就禁止非法垂钓、养殖海域赶海等行为通告如下:
一、未经许可,禁止使用任何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在羊口镇小清河河道及北部沿海水域进行非法载客等营运性活动。
二、未经许可,禁止使用任何垂钓、捕捞工具进行非法垂钓、捕捞活动。
三、羊口沿岸滩涂为个人承包养殖区域,非旅游海滩,私自进入会造成养殖户财产损失及法律纠纷,且多暗沟深坑,易造成人员被困甚至发生溺水事故。未经许可,禁止任何个人或团体进入该养殖区域进行赶海、游玩等活动。
四、羊口镇将持续开展日常巡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非法垂钓、养殖海域赶海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由有关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处罚。
五、凡在执法过程中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党员干部违反本通告的,依据相关纪律条例给予处分。
六、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及时举报非法垂钓、养殖海域赶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0536-5342144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羊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