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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广播电视台收集编辑:十堰广播电视台
注意了!茅箭警方发布公告,请本地投资“汇鑫联创”相关公司且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人员速来报案。
近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立案侦办的“汇鑫联创”案件进入证据收集的关键阶段。经查,2016年至2021年,武汉汇鑫联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汇鑫联创保险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孙某等人先后在茅箭区武当国际园、三堰大本营、市群艺馆附近租赁办公室,以出售公司股权、办理存款理财产品等形式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以高额返利吸引辖区群众参与投资,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为了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材料,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请本地投资“汇鑫联创”相关公司且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人员,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截至2023年11月8日)携带以下材料到茅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1.投资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关于投资事情经过的自述材料(也可到经侦大队领取自述材料模板进行填写);
3.转账、支付交易明细的复印件,以及其他与转账信息相关的截图等;
4.《股权证》等相关协议的复印件;
报案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66号,茅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联系电话:党警官 0719-8800001
警方提醒:逾期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产生的后果,由参与人自行承担,特此通告。
请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