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周剑楠
记者9月18日从市财政局获悉,该局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自评复核工作为契机,“以评促管”充分发挥资产监管和绩效评价融合效应。强化资产管理主体责任,铸牢部门单位加强资产管理意识,有效解决“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等现象。加强资产购置预算与绩效管理结合,规范资产处置程序,促进资产科学配置、高效使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提升了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力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高效运转。
用好“显微镜”,细致审核深入分析
市财政局选取30家资产总量44亿元的部门单位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自评抽查复核。通过座谈交流、现场清点、系统查阅等方式,结合历年资产管理巡视、审计等情况,对单位绩效自评开展、自评质量、自评结果等方面严格审核,从严做好评价流程。
参照绩效评价资产数量30%或资产账面原值60%的比例标准,深入现场进行实地查核,核实查证资产情况,验证资料真实可靠性,沟通确认存在疑义的信息,从细做好复核内容。
按照评价指标、评价要点、评分规则等具体要求,分类整理、逐项分析、计算核实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差异率原因分析,形成资产管理评价结论,从实做好结果分析。
用好“聚光镜”,锚定问题精准发力
在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自评抽查复核中,我市30家部门单位复核绩效优秀等次单位22个,良好等次单位8个,自评得分与复核得分差异率10%以上单位2个,得分差异率5%以上单位9个。
从绩效自评得分来看,主要问题集中于绩效自评质量不高、自评过程流于形式、评价结论缺少依据支撑、自评报告规范性一般等;从问题原因分析来看,部分单位资产管理意识薄弱、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盘活存量资产不足、优化资源配置不够,资产信息化管理应用不足、动态监控资产力度不够。
用好“反光镜”,客观公正强化应用
市财政局重视复核评价结果应用,以绩效自评抽查复核为抓手,推动资产管理与绩效管理、预算管理进行有效衔接,倒逼各部门单位优化管理,提升绩效。
将抽查复核中发现的问题“点对点”及时反馈给相关预算单位整改落实。建立自评抽查考核机制,将自评和复核情况作为对市直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自评结果与抽查复核差异较大、未按要求开展自评以及抽评复核结果为差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并作为次年国有资产管理绩效重点关注对象,抽查复核结果纳入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