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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州广播收集编辑:永州广播
这段时间收到一些朋友关于失业保险金的咨询,他们问没领完的失业保险金能继续领吗?失业超1年了,还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吗?本期节目我们就来为大家解答。
首先是,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可以继续领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是重新计算的,你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该领取但还没有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又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你前次失业应该领取但还没有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已经超过1年了,还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规定:“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所以,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并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都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那么,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呢?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着是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形都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