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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检察官收集编辑:中国检察官
“被告人韦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近日,随着法槌敲响,由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4起交通肇事案,在大丰公安执法办案中心刑事速裁法庭全部审理并宣判完毕,总体用时不足1小时。
据大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主任、承办检察官单庆恒介绍,该4起案件,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用时4天,法院从收案到审判用时5天,整体办案期限缩短5天,办案效率显著提升。
侦协办提前介入案件
2022年以来,盐城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不断强化提前介入,健全完善捕前过滤、诉前分流机制,检警协作配合更加有力。同时,为实现司法资源最优配置,助推刑事案件办理再提速,积极主动协商公安机关、法院在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搭建“一站式”简案快办平台,检察机关、法院均派专人入驻,简易、速裁案件实行“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侦诉审“一站式”办案,最大程度缩短案件流转时间、办理时间,提升办案效率。大丰“一站式”办案中心运行正是合力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有力写照。
认罪认罚具结
下一步,盐城检察机关将全力深化案件繁简分流,不断提高速裁程序适用的办理质效,切实做到“提速不降标准,简化不减权利”,高质效办案,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规范化、实质化、长效化运转。
来源:盐城大丰检察
编辑:王济荣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