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曾会新 曾德智)为了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质量,提升公民文明素质。6月29日上午,武冈市组织全市3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在民政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质量提升行动培训会议。
培训会上,《中国社区治理》杂志主编李焱林紧紧围绕中央、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部署,结合工作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推动基层治理方面所起的重要意义和发挥的作用进行了深入阐述,对武冈市在组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要聚焦“爱国守法、孝老爱亲、邻里和睦、勤俭持家、保护环境、保障权益”等6个方面,结合当前民族团结、移风易俗、扶贫助残、河长制等工作,立足村(社区)实际,严格按程序对现行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修订完善后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具有合法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时修订完善后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进行深入宣传。
培训会后,武冈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清水同志要求与会同志,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推动农村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武冈市自2019年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修)订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中央、湖南省委省政府和邵阳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全市的共同努力下,该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取得了较好成绩,其中荆竹铺镇九塘村、马坪乡团圆村分别获得了湖南省第二批、第三批优秀“村规民约”荣誉,全市315个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修)订、法制审核、备案率达到100%,在推动乡风文明方面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下一步,武冈市民政局将继续指导各村、居委会扎实做好村规民约修改完善和深入宣传工作,巩固和扩大村规民约工作成果,不断探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引导村民自觉践行村规民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乡风文明建设深入人心,提高广大村民知村规、守民约的意识,着力提升广大村民文明素质和文明形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民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