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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洛阳日报收集编辑:洛阳日报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市启动电动汽车充电桩(简称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保证老百姓用上“放心桩”。
充电桩是车主与充电桩运营企业间进行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关系双方的切身利益。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对直接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贸易结算用充电桩(不包含家庭自用或单位内部使用的充电桩)实施检定,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充电桩不得使用。
我市对今年1月1日后新安装的充电桩实行运营前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对2022年12月31日以前已运营的充电桩,在一个检定周期内(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强制检定。发现使用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充电桩的单位,责令其停止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充电桩运营单位(企业或个人)应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https://psp.e-cqs.cn)进行注册,申请检定,对检定不合格的充电桩应立即停止使用,按照规定时间整改、申请复检。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充电桩运营企业“应检尽检”,依法查处充电桩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擅自运营的违法行为,维护充电市场计量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让老百姓用上“放心桩”。
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通讯员 孙怀真 朱群鸽
来源:洛阳晚报2023年3月17日 第A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