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4月25日)晚,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与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涪城区青年广场、铁牛广场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联合执法活动,对街面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整治。
30名执法队员兵分两路开展执法,同时,向市民分发宣传文明养狗的传单,希望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在执法过程中,直播绵阳记者看到,遛狗不牵绳的现象较从前已大为改观,而犬只未佩戴犬牌的情况则较为突出。
根据我市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重点管理区(编者注:即各县市区主城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出户应当为犬只佩戴犬牌。
但有的市民为犬只办了犬牌,却未给犬只佩戴;有的则根本没有为犬只办证上牌。
在铁牛广场,执法人员发现,市民陶先生牵的边牧没有佩戴犬牌,上前核实得知,这只狗狗没有犬牌和养犬登记证。
现场,执法人员向陶先生出具了整改告知书,要求陶先生在30日内,为爱犬补办犬牌,并罚款20元。陶先生说:“之前也不知道养狗需要办理犬牌,这次了解到后,下来马上就去办。”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养犬人带狗狗出门,必须佩戴狗牌,不能仅出示狗牌照片。未按规定为犬只佩戴犬牌,最高可罚款200元,这次执法,以劝导、教育为目的,因此,只按最低标准进行处罚。
目前,我市共有以下78个养犬办证便民服务点可办理犬牌。
此外,在铁牛广场附近,执法人员发现,市民谢先生豢养的犬只为禁养犬只马犬。马犬勇猛忠诚,但攻击性较强,不适合在人员密集区饲养。
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谢先生在30日内,将犬只进行处置,送离重点管理区。如果逾期未整改,公安机关将对犬主处以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逾期再不改正,公安机关将没收犬只。
以下27种犬只属禁养犬只:
同时,在重点管理区域内,禁止饲养高度超过60厘米(犬只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的犬只。
市公安局养犬办公室民警陈鹏表示,希望市民能够积极遵守《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养犬环境。今后,公安机关也将联合有关部门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继续开展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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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苏幼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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