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见习记者王玮 发自北京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副主席高友东在基层调研时发现,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存在部门权责不清、标准适用性不强、群众意愿不高、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成本高,运行维护难度大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种种问题,高友东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污水治理力度的建议》。他表示,应科学制定分级标准,打通城市与农村、省市交界处污染排放、黑臭水体整治的监管堵点,因地制宜整治黑臭水体。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副主席高友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低,污染治理未形成合力
据生态环境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为28%左右。
在2022年4月召开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表示,“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基础薄弱,任务依然艰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成本高、运行维护难度大等问题客观存在,长效机制有待健全。”
高友东在农村调研时也发现了这一问题。他指出,当前农村污水主要由生活污水与人畜粪污构成,呈现自然村落点状分布,不利于管网收集;排污水量波动大,不利于集中处理;污染物含量不稳定,不利于技术标准统一等,且乡村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设施运营效率与污水处理率低下。此外,农村污水中含有大量有机物,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成本高,运行维护难度大,市场缺乏成熟稳定的商业运行模式。
此外,管理权责不明、标准适用性不强、群众意愿不高,也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高友东表示,农村的厕所改造、污水处理、环境保护分属不同部门,存在治理与监管权责不明、职能划分不清的现象。部分省虽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但工作开展各自为战,导致农村污水排放与污染底数不清、设计照搬城市标准等现象突出,且专项经费投入不足。此外,当前农村污水排放标准适用性不强,缺乏因地制宜制定排放分级分类标准。
在调研农村家庭厕所时,高友东注意到,由于部分地区三级式化粪池没有接入污水管网,许多群众并不理解后期维护与定期抽取污水的自行付费机制,这也导致家庭厕所废弃搁置现象极为普遍。这也说明,目前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以财政投入为主,基层群众对于污水处理的参与意愿仍然不强。
村民在临泽县鸭暖镇白寨村的湖边清理环境。新华社发
建议科学制定分级标准,因地制宜整治黑臭水体"农村黑臭水体更是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直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到2025年,要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2月22日,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表示,2023年,全国计划完成800余条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相关任务已分解下达各省份。
为减少农村黑臭水体影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高友东从制度、管理、技术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高友东表示,首先应科学制定农村污水排放的分类分级标准。根据农村污水污染物特征,从环境暴露、效应识别、风险评估等方面,科学制定污染与可自行净化间阈值,进一步细化污水排放的分级分类标准,因地制宜优化污染物监测指标与黑臭水体整治。
如何解决各部门监管权责不明、职能划分不清的问题?他认为,应在国家层面建立农村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的监督、协调帮扶机制,打通城市与农村、省市交界处污染排放、黑臭水体整治的监管堵点,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与义务,形成城乡结合、上下联动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同时,积极推动科研单位与技术部门的技术帮扶,结合地方实际合理制定阶段性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技术指标的均一性与衔接性。
在这份建议中,高友东也多次提到因地制宜的整治思路。他表示,根据南北方及各地农村生产生活特点,推进包含农村厕所革命、污水处理与重复利用、黑臭水体整治的集成技术开发,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整治思路,以散户分散处理、村庄适度集中、个别就近纳入管网的方式,分类分区推进农村环境治理。
高友东建议,应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新农村建设作为整体工程,统筹规划与推进,协同污水治理与环境保护,逐步引导农村生活方式的改变。切实加强生态环保与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扭转民众固有生活理念,改变传统排污习惯。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