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蚌埠日报收集编辑:蚌埠日报
5月23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蚌埠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施方案》
6月1日起
全国范围内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
凭优待证
免费乘坐我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不包括定制公交、城际公交)
具体如下
一、优待对象
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
二、优待内容及方式
优待证持证人凭优待证免费乘坐我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包括定制公交、城际公交)。新增常规线路参照执行。优待对象乘坐公交时,应主动出示优待证,经驾驶员或工作人员核验后免费乘车;待刷卡系统升级完善后,实行刷卡乘车,规范管理。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三、实施时间
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来源:蚌埠日报社 融媒体记者:吴媛媛 通讯员 朱永鑫 编辑:周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