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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栖霞融媒收集编辑:栖霞融媒
【栖霞融媒讯】为使广大市民进一步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不断增强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每年的8月15日为烟台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日。为确保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将今年警报试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8月15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
二、试鸣范围:城区
三、信号种类: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灾情警报和解除警报四种,各种警报信号鸣放间隔为3分钟。其信号识别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为3分钟;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再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时间为2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特此通告。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