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载货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如何安全载货
却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
无视交规、抱着侥幸心理
当心“载货”成“载祸”
“百吨王”是指
载重总质量接近或超过100吨的
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这样的路上“移动炸弹”
案例一
9月13日,上午5点40分许,烟台交警二大队巡逻民警在芝罘岛东路与环海路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鲁F520**号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还存在超载嫌疑,随即民警引导驾驶员周某某到指定地点进行称重,核载为40000kg的车辆,经现场称重结果为105670kg,达到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违法行为,是一辆名副其实的“百吨王”。民警现场对驾驶员周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周某某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百以上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扣6分的处罚。
案例二
9月13日凌晨3时许,烟台交警二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冰轮路与魁玉路交叉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CB***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还存在超载嫌疑,随即民警引导驾驶员陈某到指定地点进行称重,核载为40000kg的车辆,经现场称重结果为103750kg,达到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违法行为,是一辆名副其实的“百吨王”。民警现场对驾驶员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陈某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百以上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扣6分的处罚。
案例三
9月13日凌晨00时20分,烟台交警海阳大队五中队在辖区开展夜间清查行动,在巡逻时发现一辆鲁UT35**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超载,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相关证件后,民警引导车辆至指定过磅处称重。经现场过磅显示,该车总质量为49000KG,实际载质量为116160KG,存在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四
9月13日凌晨01时24分,烟台交警海阳大队五中队在辖区开展夜间清查行动,在巡逻时发现一辆鲁UY57**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超载,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相关证件后,民警引导车辆至指定过磅处称重。经现场过磅显示,该车总质量为49000KG,实际载质量为116160KG,存在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赚钱谋生的前提
是保证生命安全
部分运输企业及驾驶人
不顾行车安全
无视交通法律法规
任由大货车超载上路
将产生极大的安全隐患
货车超载的危害有多大?
货车超限超载,不仅影响车辆的控制性能,遮挡视线、挤占车道、容易发生遗撒,还会增加轮胎压力,导致出现爆胎、制动失灵等安全隐患,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01
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超载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制动、操作等安全性能较低,极易发生制动距离变长、爆胎、刹车失灵、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等险情,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一货车严重超载,在下坡路段时突然刹车失灵,致10人死亡
▲货车超载900%突然爆胎,一声巨响,两人受伤
02
增加事故中人员伤亡概率
货车超载量越大,其总质量也会变得越大,一旦超载货车与较小车辆发生碰撞,将大大增加较小车辆驾乘人员的伤亡风险。
▲货车超载严重且车速过快,无法在短距离内刹停,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
▲一辆装载红砖的超载货车侧翻,压扁小车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6条规定,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交警提醒
货运企业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严格防范超载违法行为
货运驾驶人也要时刻
把安全问题放在首位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切勿超载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