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武功县检察院坚持打击刑事犯罪与追赃挽损工作并重,兼顾维护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化解,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督促退赃退赔,全力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1-10月份共办理追赃挽损案件30件,发现并由侦(调)查机关查扣共计1049万元,检察机关自行查扣63.2万元,在检察环节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70万元。
该院积极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通过对经济类和侵财类犯罪案件及时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核查涉案金额、查清赃物去向、厘清犯罪嫌疑人财产状况,及时对犯罪嫌疑人涉案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确保后续财物追缴和退赔工作顺利进行。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到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个环节,形成追赃挽损工作合力。
在办案过程中将盗窃、诈骗等民生“小案”作为追赃挽损工作的突破口,搭建起沟通的桥梁,促成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家属、律师共同参与刑事和解,引导犯罪嫌疑人及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定分止争。 如骆某盗窃案,承办检察官联同侦查人员,组织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亲属进行和解协商,后骆某赔偿了被害人损失1.5万元,双方达成和解,从根本上化解了双方矛盾,挽回被害人损失。
通过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借力检察听证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加强释法说理,敦促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主动配合检察机关追缴赃款赃物,促进办案效果最大化。如郭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在检察机关主动支付劳动者工资12万余元并取得谅解,该院召开拟不起诉检察听证会,经听证员一致认可,最终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武功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继续探索多样化的矛盾解决方式,持续将维护稳定和严惩犯罪、追赃挽损、矛盾化解相结合,充分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