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嘉祥融媒收集编辑:嘉祥融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嘉祥县应急管理局公布2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案例一
嘉祥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济宁市某工贸有限公司疏散通道被占用,存在安全隐患。经检查、核实,该企业钢板加工车间存在占用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举报问题属实。执法人员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嘉祥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处以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分别处以人民币5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嘉祥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嘉祥县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核查当时发现该企业5名人员正在从重型厢式货车上搬运烟花爆竹产品至库房,经现场核实,上述5名人员在未取得烟花爆竹储存作业类《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上岗作业,且上述5人均系该企业临时雇佣的搬运工,该企业存在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举报问题属实。执法人员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公司上述5名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嘉祥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处以人民币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嘉祥县应急管理局将加大工作力度,提升社会参与举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供稿:嘉祥应急管理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