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民航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定向就业单位)委托中国民航大学开展定向就业招生培养民航专业人才。
一、招生对象
(云南地区)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云南省的普通理工类考生;
(四川地区)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四川省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理工类考生;
(新疆地区)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理工类考生,符合《中国民航大学2023年本专科招生章程》相关专业报考要求。
二、招生计划
云南地区
四川地区
新疆地区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了解相关政策和定向就业单位委托培养协议书(详见附件)内容后,在“学校志愿”中选报“中国民航大学(定向单列院校代号)”,并在招生专业中选报相应的定向生专业。定向就业专业招生专业计划、批次安排设置最终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高考志愿填报手册为准。
四、录取规则
定向生的投档、录取规则遵照生源地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时,可在我校同批次非定向招生计划调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四川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被录取的定向考生在入学报到前,须按规定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若无故拒签协议,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定向生的投档、录取规则遵照生源地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安全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物联网工程等专业实施大类招生,报考上述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入校第一学年按相关学院培养方案进行大类培养,第二学年后再分流至相关专业。定向学生按录取专业修读,不得转专业。
五、奖学金和就业
四川地区:定向就业单位为相应的定向学生提供学制年限内的定向奖学金。学生毕业时符合接收条件的,定向就业单位根据单位人力资源配备需求情况,兼顾学生生源地属地化和就近原则,在除成都地区以外的其下辖支线机场所在地(西昌、达州、广元、攀枝花、巴中、甘孜、阿坝等)安排工作。
云南地区:定向就业单位为相应的定向学生提供学制年限内的定向奖学金,奖学金额度为7000元人民币/学年。学生毕业时符合接收条件的,定向就业单位根据单位人力资源配备需求情况,按照学生生源地属地化和就近原则安排乙方到除昆明地区以外的州市单位工作。
新疆地区:学生毕业时符合接收条件的,定向就业单位根据单位人力资源配备需求情况,按照学生生源地属地化和就近原则确定工作地点。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生的就业工作地点包括喀什、莎车、库尔勒、且末、若羌、阿克苏、图木舒克、阿拉尔、和田、于田、阿勒泰、喀纳斯、库车、哈密、克拉玛依、塔城、博乐、吐鲁番、富蕴、奇台、巴里坤、巴音布鲁克等支线机场。
六、联系方式
(一)招生网站:www.cauc.edu.cn/zsb;
招生微信号:cauczb
(二)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
022-24092126(学校招生办)
0871-67097313(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
028-85205142(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0991-7521756(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中国民航大学监察处投诉电话:022-2409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