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女儿起诉真功夫餐饮:索赔经济损失2.1亿元 真功夫回应来了

12月25日, 有媒体获悉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图标长达15年的真功夫餐饮,被Bruce Lee Enterprises, 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诉至上海二中院,索赔2亿。信息显示,李小龙公司法人代表为李小龙女儿(Shannon Lee,中文名:李香凝),公司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并请求法院判令真功夫赔偿其经济损失2.1亿元,以及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

信息显示,李小龙公司法人代表为李小龙女儿李香凝,公司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并请求法院判令真功夫赔偿其经济损失2.1亿元,以及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

早在2010年,就有媒体报道过“真功夫”被指商标侵权,李小龙女儿奔走维权的消息。

据了解,李香凝在美国已经陆续将其父亲的影片及商标的所有权购买了回来,她计划把这些资源重新进行整合,使“李小龙”成为全球品牌。

不过,在中国,因为功夫明星的品牌效应,有不少用“李小龙”、“小龙功夫”等注册的公司,甚至父亲成了某连锁快餐企业的代言人,这让李香凝觉得有必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一场维权行动。

律师:侵权15年,做到百亿年营业额

说起真功夫餐饮,消费者首先联想到的大概就是李小龙的形象,然而真功夫和李小龙的形象没有任何授权关系。

资料显示,在2004年以前,真功夫还不叫真功夫,一开始叫“168蒸品快餐店”,后更名为“双种子”,公司整体处于创业期。

2004年,真功夫创始人蔡达标花费了400万邀请叶茂中营销策划机构为其策划,改变公司品牌形象。

在叶茂中团队指导下,真功夫启用了酷似李小龙的“功夫龙”形象,同时配合“真功夫”三个字,组合成了其使用商标。此后,真功夫餐饮飞速发展,并在全国斩获多项餐饮荣誉。

律师整理的2004年-2016年,真功夫所用商标与李小龙形象对比

李小龙公司代理律师叶芳向娱理工作室提供的证据显示,2004年,真功夫曾委托叶茂中团队对其商标图案进行知识产权登记,登记书备注信息为:“真功夫图形”内容为由李小龙功夫造型图案及“真功夫”、“蒸的营养专家”文字组合组成的造型图案。

“从登记书的内容可以确定,真功夫知道他们是在使用李小龙形象。”叶芳告诉娱理,真功夫创始人蔡达标曾拒绝叶茂中公司“与李小龙后人联系取得授权”的建议,这种行为属于对李小龙肖像的恶意使用。

叶芳表示,商标图案登记之后,真功夫还申请了“功夫龙”形象的其它品类注册商标。“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显示,真功夫还注册了11 个带有李小龙形象的商标。此类商标同样侵害了李小龙的权益。”

律师整理的真功夫11个注册商标与李小龙形象对比

信息显示,2013年,真功夫公司估值达到了16亿;2015年,根据单店营业额粗算,真功夫全年营业额达到了百亿。目前,真功夫在全国拥有600多家连锁店。

“李小龙形象的使用和‘功夫龙’品牌的定位,让真功夫的发展势如破竹。而这样一个励志的、成功的中国品牌故事,是建立在长达15年侵权的基础之上。”叶芳表示。

上:真功夫品牌使用的“李小龙形象”

下:李小龙经典作品《龙争虎斗》剧照

参照成龙代言费,15年索赔2亿

公开信息显示,李小龙于1973年逝世,至今已过去46年,该如何计算他肖像的商业价值,索赔2亿的金额从何而来?

叶芳告诉娱理工作室,该案索赔额的测算,主要参照同类功夫巨星成龙的商业价值确定。

如在2010年至 2014 年间,格力电器支付给成龙的代言费为每年1400 万元,李小龙公司曾咨询成龙国际集团得知,2019年成龙代言的市场报价为一年3000万元。

“名人代言费每年都在增长,真功夫2004年开始侵权,李小龙公司最后折中取值,确定了一年1400万元为赔偿依据,真功夫侵权15年,最后共计索赔2.1亿。”叶芳表示。

李小龙、成龙曾合作过电影《龙争虎斗》《精武门》

最新回应:本案尚未开庭,一切留待司法裁决

12月26日真功夫官方微博发表声明,内容如下:

你觉得真功夫侵权了吗?

映象网综合自新浪娱乐、凤凰财经、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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