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中的三种婚姻:即使我不爱你,但也绝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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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中有三种婚姻,祁同伟与梁璐的婚姻是,不能分割却又无法拥有。李达康与欧阳菁的婚姻,是两人相对但无语的感觉,其中李达康多的是忍让,而欧阳菁多的是孤独与幻想。高育良与吴惠芬的婚姻,起初是高育良难逃赵瑞龙设下的圈套,后来又变成了高小凤的青春靓丽,同样是《万历十五年》却造就了两个不同命运的女人,说高育良只知新人笑不闻旧人哭,也不全是其实还有他的自私。

祁同伟和梁璐的悲剧大多来自于梁璐,又不是祁同伟对不起她,她作为第三者想方设法以爱的名字打压她所谓的爱人,打压别人的爱情,何尝不是自作自受,从一开始她就已经称不上根正苗红这个词了。而且到了后来还不自省,非要绑着一个恨他恨到骨子里的人,真的是人设大有问题。

祁同伟在操场上跪下对梁璐求婚的时候,并不知道梁璐不能生育。所以,他们的结合一开始就是梁璐的欺骗开始的,她太自私。后来的委曲求全,是因为梁璐自私,她知道失去了祁同伟她找不到更好的。祁同伟后来的胆大包天,也是因为梁璐的父亲,原来的政法委书记退休以后才暴露。有时候,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我一点都不觉得梁璐宽容贤惠,她执念那么重,嫉妒心也重,祁同伟被分到山沟里不是她干的吗?祁同伟最后差点命都没有了,结果还是被压着没有被提拔和器重,难道和她没关系吗?是她为了自己的执念,把一个人逼到无路可走,后来所有的一切都是报应而已。她恨什么?她只能恨她自己一手毁掉了自己,她哪里来的宽容贤惠?真是抬举她。

祁同伟不离婚也不代表爱,也不代表不爱,有时候爱与不爱都太过形象了,两个人组成家庭在一起时间久了,根本没法分辨这个爱的定义。亲人的爱也是爱,友情的爱也是爱,爱情的爱也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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