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的“投名状”,网友:为什么刘德华愿意给李连杰做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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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的“投名状”,网友:为什么刘德华愿意给李连杰做配角?

2007年的“投名状”相信很多人都看过,三个主要演员,李连杰、金城武和刘德华,都是实力派的人物,《投名状》和三个有实力的演员,这部剧的成功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你知道《投名状》背后的故事吗?刘德华为什么愿意在拍摄“投名状”时以低片酬为李连杰做配角呢?

相信很多人也听说过李连杰只看剧本三分钟就同意了,还听说陈可辛花了三个月时间邀请金城武,但是很少有人听说刘德华加入的内幕,虽然这三个人的片酬都不低,但他们相信陈可辛认为这是值得的,不仅是为了提高陈可辛导演的名气,也是为了扩大中国内地知名度,陈可辛稳赚。

当时,李连杰的片酬是1亿元,李连杰当时在好莱坞的片酬是1500万美元,要价真的不高,李连杰配得上这份片酬,《投名状》获得了巨大成功,而刘德华的薪水只有1000多万元,而金城武的只有700多万元。李连杰是他们片酬总额的好几倍,但刘德华当时的名气并不低,当时他为什么愿意为李连杰扮演配角呢?

然而,如果我们知道当时的背景,我们就会明白香港的电影在90年代后开始衰落,不再享有它们的荣耀。直到《无间道》于2002年问世,香港电影才恢复了一些活力,但它们仍然无法挽救香港电影的衰落。刘德华也曾多次尝试拯救,最著名的应该是“亚洲新星导”计划,该项目让很多人受益。

此外,由于李连杰刚刚从好莱坞回来,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声望,这就是为什么陈可辛要求刘德华扮演配角,而刘德华愿意以低工资来做,所以刘德华还愿意挽救香港电影的衰落,要知道既然《无间道》等人让刘德华扮演配角确实有点奇怪。

“投名状”最终没有辜负人们的期望,票房为3.54亿,不算太低,它还获得了八项大奖,陈可辛获得了最佳导演奖,李连杰获得了金像奖影帝,刘德华也获得了最佳男配角提名,但没有当选,但也是在这一次,刘德华凭借《门徒》获得了最佳男配角奖。虽然刘德华在《投名状》中没有获得最佳的配角,但他对香港的贡献确实被大家看在眼里。对于此,你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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