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中涉嫌偷税漏税明星,不只范冰冰,还有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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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宗宪补税229万及罚款114

台湾税务部门从2000年度盯上吴宗宪旗下事业体,其中2000年和2001年就有6件税款案进入诉讼程序,吴宗宪全都输掉,法院认定其需补税229万及罚款114万。

2、大S、小S补交税款高达3000万元新台币

2006年7月,大S(徐熙媛)、小S(徐熙娣)被台湾税务部门列为头号追税对象。据悉,5年来两人少报收入近亿元新台币,按条文规定计算,两人须补缴税款高达3000万元新台币


3、韦唯身陷“逃税”风波

2009年,有媒体报道称,瑞典税务机关指控韦唯逃税,4500万资产可能被冻结,对此韦唯经纪人作出回应:瑞典的指控依据并不属实,韦唯是中国籍艺人,完全没有义务向瑞典交纳个人所得税。其律师发表声明,称已向瑞典税局说明财产状况,而瑞典法院目前也已撤销指控

4、萧蔷漏报个人所得税

2011年,台湾税务部门称萧蔷漏报其参演内地电视剧所获得的226万酬劳,且同时漏报取自采晏工作室的964万薪资所得,应补税400万,并裁处204万罚款。

5、任贤齐补税265万新台币,罚款149万新台币

2008年,任贤齐被台湾有关部门要求补税和交罚款共计414万新台币,原因是10年前他拍摄连续剧《笑傲江湖》时未将327万新台币片酬纳入所得报税,又漏报公司业务报酬690万新台币。最终法院裁判任贤齐方面补税265万新台币,罚款149万新台币。


6、林志玲补税140万

2016年,据台湾媒体报道,林志玲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学习过西方美术史,经济学双主修学士学位的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也没能躲过逃税的诱惑。1996年,林志玲被指逃漏92至94年个人综合所得税(简称:综所税),遭台湾税局要求补税及罚款819万元新台币(约人民币180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后判决林志玲需缴684万新台币(约人民币140万)的税款,林志玲当天因身在外地没有出庭

7、张惠妹 因涉嫌逃税补缴1200万台币

这位唱功浑厚,形象多变,如今微胖的台湾流行乐坛大姐大被媒体冠上了“欠税天后”的称号。2005年初,台湾地区税务部门曾点名要求张惠妹为高达3000万台币收入补交税款,台湾地区税务部门认为张惠妹应补缴1200万台币。但同时台湾财政部专员强调张惠妹不存在偷逃行为,只是在申报所得税时,对‘执业所得税’和‘薪资所得’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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