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婚姻不值得再珍惜?盘点2019八大明星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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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2019年,明星离婚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梁静茹、赵元同签订离婚协议书;文章、马伊琍微博宣布离婚;宋仲基、宋慧乔婚姻不到两年,最终以离婚收场;贾乃亮、李小璐结束了7年的婚姻;高云翔、董璇给这段婚姻一个体面的结局;曹云金、唐菀以“性格不合”作为借口离婚;邓家佳、于岩十年恋情最后化为虚无;具惠善、安宰贤贡献了2019年最“精彩”的离婚大戏。


大家觉得哪对离婚最可惜,哪对离婚最赞同?不仅仅是明星,现在全国离婚率已经连续16年持续攀升。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03年起,我国离婚率连续16年上涨,由1987年的0.55‰上升为2019年的3.8‰。

那么?什么样的婚姻不值得再珍惜呢?

婚姻是男女一辈子的事。在对待婚姻的态度上,大多数的男女都是十分慎重的,可以说婚姻的满意不满意决定了一个的幸福程度。所以,婚姻一旦成立,人们格外珍惜。常言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说的是婚姻对于人的重要。然而,即便如此神圣,但总有几种婚姻,不值得男女再去珍惜。

一是,家暴成瘾的婚姻。家暴,主要是指一方对另一方使用暴力,或者双方互相暴力或者冷暴力。偶尔一次家暴,可能因为条件的不同或许可以原谅,但反复不断的家暴,且变本加厉,这样的婚姻就没有再珍惜的必要。即便你再努力想修复,即便你再忍气吞声,不能换来家的和谐和温馨。所以,家暴超过一次,特别是3次以上,这样的婚姻,基本上不再需要珍惜了。该散散,不散,勉强维持依然得不到幸福。

二是,无性无爱的婚姻。性虽然不是生活的全部,但的确是婚姻中重要的一部。没有性的婚姻,是一个不完整且很不幸的婚姻。如果,因为客观或者外在创伤导致了夫妻一双失去性能力,那么另一方,有权解除婚姻。但往往因为夫妻有爱,一双虽苦,可能会认命,会坚守婚姻。这种爱,很感人。无性有爱,这样的婚姻还可以珍惜,或许会成为佳话。但是,如果一双故意无性,甚至是用无性作为惩罚,重要的是夫妻双方再无爱意或者感情可言,无性无爱,这样的婚姻不需要再珍惜。

三是,反复出轨的婚姻。婚姻就是一对忠诚的组合,不光爱的忠诚,身体和精神上更需要忠诚。如果,婚姻中的男女一双,视婚姻为儿戏,出轨为游戏,一次次地出轨,那么这种婚姻迟早会千疮百孔的。如果出轨一次,二次,对方因爱可以委屈求全,可以大度原谅的话,那么,多次出轨就没办法再原谅。一方反复出轨的婚姻,强行维持的话,终会酿成惨祸。所以,不必再珍惜。

婚姻能否继续或者能否幸福的依据,就是婚姻中的男女还有没有爱和感情。如果,有爱和感情的基础,那么这段婚姻是可以珍惜和珍藏的,如果没有,大可不必珍惜。

看看国外怎么处理离婚?

据了解,法国、韩国、英国等国家都以不同形式对冷静期制度作了规定。

英国

在英国,婚姻要维系12个月才有离婚资格,而离婚的立场也只能有一个:无法弥补的破裂,并且必须有以下5种情形之一:不合理的行为、通奸、被遗弃满2年、经双方同意分居满2年、未经双方同意分居满5年。若离婚申请是在双方无争议的情况下发生,通常是不需要“动用”律师的,大约在4至6个月内可以完成。

美国

在美国,离婚程序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据统计,美国人办理离婚一般要花一年,所需的法律费用平均为1.5万至2万美元。在加州,从申请离婚到拿到离婚裁决书,至少要6个月时间。除此之外,在过去5年,美国政府还出资2亿多美元推行“健康婚姻”计划。

据美联社统计,过去20多年,美国人的离婚率持续走低,目前已跌至1970年以来的最低点。美国人离婚率走低的背后,有诸多社会因素。

加拿大

加拿大规定分居一年才准离婚;分居的定义除了实际的分开居住之外,还需要存在脱离夫妻关系的意图。在分居期间,若双方合好超过90日,分居便算终止而要重新计算。

韩国

为降低高离婚率,从2010年6月起,韩国大法院推出了“离婚熟虑制”。就是说,两个人想离婚,来到法院,法院不再会马上接受申请,而是让他们回去考虑一段时间,确定不是冲动离婚,再来提出申请。按照规定,这种“熟虑期”,有子女的夫妻为3个月,无子女的则为1个月。实践表明,这种“离婚熟虑制”效果显著。京畿道水原地方法院试行该制度以来,协议离婚取消率从6%上升到了23%。

印度

印度法律规定,在向法庭提供已分居1年的证明后,离婚申请书才将被接受。或者是能证明配偶之间已经7年没有接触,法院将会判决离婚。法院在接受夫妻联名递交的离婚申请书后,给夫妻6个月的时间重新考虑离婚的决定。如果在重新考虑期内没有撤回申请书,法院才判决离婚。

德国

相关法规规定:夫妻双方以没有任何继续共同生活的意愿为前提,分居1年便可申请离婚。有分歧的话,还得等到分居3年之后。该法甚至限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一方未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即使婚姻破裂也不能离婚。

中国在考虑设置“离婚冷静期”

2019年12月24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有委员建议,婚姻家庭编草案中涉及的“离婚冷静期”适用应当设立甄别机制,引起热议。有业内专家表示,现实中的婚姻登记机关缺乏调查与辨别证据的能力,“离婚冷静期”不宜设置排除性规定。

最新提交审议的草案沿用了一审稿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草案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大家觉得离婚需不需要冷静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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