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看《胭脂扣》是在二十年前,那时候,我是一个如花少女。
我再一次看《胭脂扣》是在二十年后,这时候,我是一个中年妇女。
初看《胭》片,我被梅艳芳感动,为张国荣叹息,对编剧李碧华有五体投地的崇拜。更兼剧情凄美陆离,背景复古旖旎,男女主角均是世间最绝色亦最绝妙的存在,又围绕少女们钟意的“爱情故事”展开内容。我认为,这是一部佳作。
如今回顾,我却是唏嘘不止,感慨良多。因,这种极端式的爱情实在不值得提倡。
再没有比她更合适“烟视媚行”四个字的女人:二十四五的年纪,肌理细滑光润似触手能生温,秀发乌黑浓密被吹得蓬蓬如云,身材细挑不甚丰满,然而穿上了香云纱深色旗袍,小鸡翼袖,贴身剪裁,衣缎襟背百蝶穿花,走动起来盈盈碎步、雪落无声,婉约得好似一段宋朝词。偶回眸,三白眼神似愁、似嗔、似幽怨、似孤傲、似楚楚可怜……红唇却娇艳欲滴,欲诉还休。
再没有比他更配称“风度翩翩”一成语的男人:丰神俊逸正当年,颜若冠玉眼似桃花,笑容温软举止斯文。修长身段纤秾合度,或罩一系墨黑缎长衫,或着一身月色白袍褂,怎么看怎么都是玉树临风、仪态卓然。他梳得是二三十年代流行的大背头,需用发胶将头发梳得向后一丝不乱。他随意往床上一躺,就是一副陈逸飞的古典人物画。亮相人前,更是博尽女子的流连目光。
但是,编剧将他们的身份定义为:一个妓女,一个纨绔子。
妓女十六岁做了琵琶仔,成年了在塘西风月场里混成了红牌阿姑,身价奇高慕者无数。她有了挑客的份儿,有时会给客人使使小性子。客人们并不介意。逛妓院是干嘛的?不就是图开心么!妓女们卖的是笑,售的是肉。艳帜高高在上的妓女卖的也是笑,售的也是肉。无非价钱有高低,显得她矜持又高贵。等到入了局、上了榻,还不是要贴心暖肺地伺候男人!
她看世情看得精透。她把价钱开得分明:摸摸她的耳朵,得出一个驼背佬背两个包包(五百块);摸摸她的脖子,得再出一个驼背佬背两个包包;摸摸小腿得出二百块,还不能触碰脚趾头;遇到不对胃口的客人,就借口要陪姐妹们打个四圈麻将让他们等,等得一肚子脾气又不好意思发作出来。美其名曰为“煎烤石斑"。直到她遇到了他。
“凉风有信,秋月无边。思娇情绪好比度日如年。小生缪姓莲仙字,为忆多情妓女麦氏秋娟。见倨声色性情人赞羡,更兼才貌的确两相全。今日天隔一方难见面,是以孤舟沉寂晚景凉天……”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她将一曲《客途秋恨》唱得千回百转、缠绵悠长。他恰巧出现,闻声循入。抚弄丝弦的伎者略一停顿乐声中断,她却泰然向前靠近他,眼波流转,口齿不停:“睇斜阳照住个对双飞燕,独倚蓬窗思悄然。耳畔听得秋声桐叶落,又只见平桥衰柳锁寒烟。”
他目不转睛:好个身着男装的妙人,不搽胭脂,昂着一张薄粉的脸,却是淹然百媚天然风流。听到她唱词突然中断,他情不自禁地补过去“愁对月华圆”。她一抿唇角:“哪有那么多愁啊!”随后扬长而去。
不过是妓女们惯用的伎俩。他的心,却为她泛起了涟漪。
次日,他来找她,被她猫玩耗子似的拒绝。
改日,他来找她,奉上精制的对联花牌:如梦如幻月,若即若离花。又被她端着架子不假颜色。
过几日,他没来找她,却让佣人原装奉上他送给她的礼物:一架铜质西洋大床。她终于喜逐颜开,从心底接受了这位“温心老契”。
初相遇的一刹那,四目交投,眼风交流,彼此都已心领神会。他为她动了心,她难道没有吗?
他生得眉目如画,英俊挺拔,身份是南北行的少东家,父母膝下的独子,有着三间中药海味铺,家世清白家境富裕打着灯笼没处找。更难得的是,他是如此深爱她。若能嫁给他,也算是终身有靠,免却了在风月场里迎来送往的皮肉生涯。
可惜,他订过婚。他未出生,他的父母已与同业大户指腹为婚。她想要当个妾,在豪门大户的眼里也是没有资格的。她鼓起勇气去拜见他的母亲,却被老太太几欲将她剥去皮的讽刺伤得无地自容。庆幸,他的心意是坚定的。他为了她甘愿离开父荫,另租间清贫小房相宿相栖。
得郎如此,夫复何求。她感激得泪落纷纷,无语凝噎,还计较他什么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只会横床直竹地吞云吐雾吸鸦片。他算有点志气,不愿被人损成吃软饭的“小白脸”,计划跻身梨园,唱戏为生,哪怕需要给师傅盛饭捶背倒痰盂做贱役。她支持得义无反顾,死心塌地。还计较他什么半路学道不成气候,只配跟在角们的身后跑跑龙套跟跟班。
他们过得辛苦。苦中却带甜。他用赚来的第一笔钱,在地摊上买了一个胭脂盒。镀金的链子,系着朱红如血的珐琅小圆匣。她欢喜得不得了,仰着脖颈让他戴。他反手从后面将她搂住,失声恸哭。原来:爱情脱离了锦衣玉食的支柱,竟然是遍体创伤至骨惨烈。
他还能撑多久?声名已毁、前途无望。能力有限、自立艰难。在阶级分明、五千年不变的国家,他与她舍却门第观念的一段情,在身边人眼里不过是少年富家子鬼迷心窍自毁长城。自作孽不可活!
她还能守多久?她心知肚明他不是强悍振作的男子,她给予他的肉体愉悦与精神安慰又怎敌得过他每日独倚窗前,目送她坐着黄包车去妓院的煎熬?
这才——半年!
罢了,干脆一起死。
活着要惊天动地爱得气势酣畅,活不下去也要惊世骇俗做个一对鬼鸳鸯。
她把自己与他打扮好。他们穿了崭新的寿衣,妆容整洁宛若嫁娶。她将鸦片一小勺一小勺地喂给他,她吃一口他吃三口,期间再喝几杯红酒。药性发作的时候,他先抽搐、吐血、陷入昏迷。她强撑着将他搂抱到床上,不忘一再叮嘱:三八一一——三月八号十一点,你我魂断之时,来日相认暗号。
故事若戛然而止。着实是民国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娱报周刊自然会大肆宣报,民间巷里免不了口口相传。待到有才子编剧灵感一生,扬扬洒洒于纸张,“半年鸳鸯同命鸟,一双蝴蝶殉情虫。”再送到电影导演处一执映,自然是千古佳话、一代传奇!
可惜。可惜。可惜。
“大概一千万人之中,才有一双梁祝,才可以化蝶。其他的只化为蛾、蟑螂、蚊子、苍蝇、金龟子……就是化不成蝶。并无想象中的美丽。”编剧李碧华如是说。
她死了,他劫后余生。
她在地府苦等五十年。他娶了妻、生了子、败了家,做了临时演员。
她不知真相。
或者,她不肯让自己面对真相。
她从地下冒到尘世来。眼前尽是光陆离奇的现代建筑物和风风火火匆匆忙忙的现代都市人。
她找到一对善良热心的记者,将她与他的故事告知给了这对小情侣。
如斯凄美、如斯可歌可泣、如斯气动山河。小情侣都有些羡慕嫉妒恨这么伟大绝烈的爱情了。自然会义无反顾地帮她找寻他。前提:她隐瞒了一段事实:殉情当夜,她看穿了他的眷恋尘世不愿死,悄悄在他当晚喝的红酒里面下了四十克的安眠药。
这还算是殉情吗?
“你这是谋杀!你这个杀人凶手!女记者一语揭穿实质。
她冷笑,眼神清亮、倔强、无悔:“他不来,我也要找到他!”
她终于找到了他。在一个纷乱、噪杂的片场。她看到了一群人在拍戏。不是她当年在戏台子下看的戏,而是现代的高科技玩意:电影。
还是那位教戏的师傅说的好: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做戏,是将人生的酸短苦辣一出一出地做出来。完戏,也一样逃不了人生。”
她预感戏要结局了,她凄婉地向帮助过她的小情侣告别。然后随着一个老迈的身影走过去。
那是一个脸若鸡皮,长满老人斑,身形佝偻枯瘦,行动粗鄙缓慢的临时演员,他颤巍巍地撒完尿,胡乱找了一个栖身之处就躺下去。
她一眼就认了出来,他就是她真真爱了一生的男人,他就是她苦苦等了五十年的男人,他就是她死死要找到要带走的男人。
可是、可是、可是……
他为什么变得这么老?这么落魄?这么丑陋?她为了一个变得这么老、这么落魄、这么丑陋的男人付出了海一样的痴心、火一样的热情、花一样的生命值得吗?
她僵着面孔走近他,再次唱起了《客途秋恨》。那是一部粤剧,讲的是一部青楼传奇:一个风流雅士缪莲仙,偶遇青楼妓女麦秋娟,定情于月明星稀夜,恩爱了整整两个月。终了需离别,别时执手相约情不变。奈何贼兵作乱战不断,身世浮沉难相见……一曲成谶。他醒了,看到一张久违的熟悉的美艳的面孔,竟然是……埋藏在心里许多年的她!
她成了鬼还要回来找他!找他就为了还给他那只胭脂盒。她还说她不再等他了。听话听音,她不再爱他了!
“如花,如花,原谅我!”他跌跌撞撞追了过去。你为什么还是那么年轻漂亮、冷艳动人,而我垂垂老矣,宛如一段朽木。原来做鬼要比做人幸福这么多!原来做人要比做鬼沉重这么多!
“如花!”他追不上那个飘渺而去的身影了,无奈苍凉地转身,嘴里喃喃:“又留下我,让我受罪……”
他这么老,不再是昔年的翩翩浊世佳公子。
他这么穷,再难当少年时的富贵功名总等闲。
如今妻离子散,连旧情人的鬼魂都弃之而去。
想死,他不敢;苟活,又难受。
话说回来,他不是没为她赴死过;他不是没为她抗争过;他不是没为她牺牲过;他不是没对她深爱过……
只不过,爱情为啥非要动不动搞得要死要活的?爱情搞得要死要活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汤显祖编得美: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他笔下的杜丽娘为梦中的男人相思成疾,一病不起,最终香消玉陨却又得以还魂,那些看了《牡丹亭》纷纷效法的妙龄少女有几人能够穿梭阴阳界?
莎士比亚说得甜:爱情就像是生长在悬崖上的一朵花,想要摘就必需要有勇气。
他歌颂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一见钟情、再见倾心,海誓山盟,生死相随。他自己却男女通吃,放荡堕落,偷窃成性,还搞出来了婚外情与私生子。
中外文艺作品里动辄拔高爱情,渲染爱情, 一再吹捧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酸酸楚楚无人怨……却极爱避免一个现实真相,那就是爱情不是馒头,不能当饭吃。
两情相悦之时,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唯独跨不过吃饭这道门坎。
做人食色性也,食色性也,想解决情爱需求也得先填饱了肚子。
旧时女人是没有什么谋生能力的,她们必须要趁着年轻貌美择良婿,终极目标是夫贵妻荣,当上锆命夫人。可惜以色事人,色衰而爱驰。于是出了无数的深闺怨妇,纷纷咒骂负心汉。
男人难道能安枕无忧?想要三妻四妾、偎红倚翠也得他的荷包永远厚实是根基。若无了精壮年月,没有丰厚家私。再无老妻随身爱子孝敬,他亦是人人轻践的弱者输家。连曾经深爱过的鬼都会嫌弃。
唐宋传奇里的霍小玉为了痛恨薄情郎郁郁而死,那是她年轻稚嫩见识少。
明清话本里的李亚仙自刺双目用以劝学不谋上进的郑元和,那是寒酸文人的意淫。
要么衣食饱暖长生不老,要么安于琐碎同步变老。——前者当然不现实。后者反而是烟火人间的真相,尘世爱欲的实质。
一点也不浪漫。是不?
不浪漫就对了。
你侬我侬,忒煞情多,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不算是世间最幸福的童话,那些荷尔蒙上头发出的甜言蜜语经不起什么命运的挑战。世界上最幸福的童话,乃是男女认定彼此结合之后,风雨同舟、彼此扶持,一起度过柴米油盐的岁月,一起料理生儿育女的麻烦,一起对抗天灾人祸的挑战,一起忍受鸡毛蒜皮的重复……才能够让彼此的感情真正在土壤里洒下种子,发出芽,长成枝干,变成树。两个人才真正有力量携手余生、彼此忠贞。
这种平淡生活,平凡人生,又岂是坐镇空中楼阁,只爱在虚拟的文字里做春梦的作家们甘愿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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