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王》传记片:狂喜、颤抖的摇滚之王,无需逻辑

阿水

音乐传记片《朱迪》拍的是一个人,《波西米亚狂想曲》是一场秀,《猫王》则更难定性。它像由幻灯片构成的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一生:密西西比州图佩罗的光脚白人小孩、混迹于孟菲斯比尔大街的青年、勇闯好莱坞、被迫服兵役、和普瑞希拉·普雷斯利的婚姻、驻场拉斯维加斯国际饭店时期的财务、健康危机及死亡。

从头到尾,导演/编剧巴兹·鲁赫曼都在提醒观众,影片所呈现的“猫王一生”,事有蹊跷。汤姆·汉克斯在化妆技术的帮助下,变身为下巴层叠臃肿的经纪人“汤姆·帕克上校”。影片伊始,帕克上校已垂垂老矣。他在死神的注视下开始讲述“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人生。

帕克上校是影片的旁白,也是第二男主角。汤姆·汉克斯为角色添重许多,在肥肉里藏奸,赌瘾巨大,贪婪成性。他和埃尔维斯相识于微时,一直合作到埃尔维斯生命的最后。在他的叙述中,帕克上校并不在意把自己描述为“榨干逼死猫王的恶棍、赌徒”。他满怀情感地为普莱斯利充满痛苦、陷入经济危机后戛然而止的42岁人生寻找理由:对自己、家人、亲朋均挥霍无度;无能的“业务经理”父亲;对舞台带来的激素飙升上瘾,以致对平凡之爱麻木,迷恋药物,消磨生命的能量。

帕克说对了一部分,就像谎言里总有真相。他对埃尔维斯人生各阶段的描述大致不错,但这些就是猫王传奇一生的全部故事吗?

眼花缭乱、五彩缤纷、激素狂飙、令人窒息,长达159分钟的电影给人这样的强烈印象,光是坐着看完就使人虚脱。埃尔维斯所到之处,女性观众像高潮一般不停地尖叫。镜头给这些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头发高耸,妆容精致,穿明亮色彩套装的女人们特写,拍她们牙关紧咬,浑身颤抖,最后终于忍不住尖叫起来。剧场中的男性一律阴沉着脸,不安地看着为埃尔维斯失控发狂的女人。他们的脸像中国风景画里用以表示树木的米点,黑色的一粒粒,又像风浪之海上的船帆,因为感知到风浪而焦灼不安。

帕克描述了故事的表面风景,尚有许多谜团未解:在1960-70年代,一个唱黑人音乐的白人进入主流,成为地球上最大的歌星,意味着什么?埃尔维斯为何挥霍、滥交无度,为何成瘾和早死?他似乎从未融入主流社会,即便拍过好莱坞的电影,但并不是好莱坞的一员,为什么?

电影只留下一些线索。最明显的一条藏在音乐里,尽到音乐传记片的本分。埃尔维斯在贫穷的黑白混居地长大。他和朋友们偷窥黑人在充作酒吧的铅皮屋里唱歌跳舞。一段红衣女子随《That's All Right Mama》与男子跳贴身舞的段落极尽挑逗。埃尔维斯看得如痴如醉,白色的脸像一枚小小的月亮,在乌云后面颤抖。下一个镜头是他发足狂奔向正在布道的黑人教会,不顾同伴的劝阻钻进帐篷,在集体歌舞中进入狂喜沉醉的状态。黑人牧师接纳了这个白人小孩,允许他留在帐篷里。

狂喜中的人会不由自主地颤抖,这种颤抖日后成为猫王的标志性舞步,和他沉郁浓醉的声音一起席卷世界。在之后的影片中,黑人音乐家以真人(B.B. King、Sister Rosetta Tharpe、Arthur 'Big Boy' Crudup)和广播里的歌声(马丁·路德·金葬礼上唱歌的玛哈莉亚·杰克逊)等形态不断出现。埃尔维斯的经典歌曲《Hound Dog》回到更接近源头的地方——比尔大街一扇二楼窗户里忘情歌唱这首歌的黑女人。

这些人物和声音进进出出,和埃尔维斯童年的狂喜经历交织在一起,告诉我们“猫王”并不如帕克上校所说,是他凭空一手创造的产物。“猫王”来自黑人的音乐和歌舞,来自他从小沉迷的英雄漫画与英雄梦。

铅皮屋和大帐篷里发生的,是他的音乐启蒙,亦是性启蒙和人生启蒙。三者合为一体,教会埃尔维斯像黑人一样挖心掏肺地唱歌。唱到不能自已,总是满头大汗,唱到后期发胖浮肿,演唱会钢琴上放两罐可乐,需要靠药物维持上台的体力,还在唱。不管何种情况,他都忠于童年时的启蒙体验,只要开口唱歌,必定投入全副身心,将灵魂赤裸示人。

漫画赠给他的英雄梦让他反抗警察的命令和主流意志,以为自己真的身披超人披风,在舞台上公然展示黑人的黑和灵魂的白。

习得黑人歌舞精髓,甚至灵魂也塑造成那个样子的埃尔维斯,因为一副白人皮囊而拥有了和黑人歌手完全不同的命运。他死后,美国总统的致辞肯定了他“融合黑人音乐、彻底改变流行文化面貌”的功绩。

然而就算知道了猫王的诞生,帕克上校的叙事中仍有很多断裂之处。埃尔维斯在钱财和性方面的挥霍无度,败走好莱坞,和帕克上校交恶,都是突然发生的。这也是这部电影最为人诟病之处。

它不交代人物行为改变的动机。拍了《红磨坊》《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巴兹·鲁赫曼,擅长的并不是逻辑缜密地展示人物动机。动机恰是最不重要的一个环节。人在做一个决定时,会闪过无数个动机。有的明显且敞亮,有的阴郁难辨,连当事者自己都未必明白。

回到猫王。他为何被后人视为“天才、堕落、不上进、欠自律”,电影里只用了一句话带过。原因不是“黑”或“白”,而是成长环境。

最初埃尔维斯进入帕克上校的视野,是因为这个唱歌酷似黑人的歌手,竟然是个纯正的漂亮的白人。提到埃尔维斯的挥霍无度时,帕克上校说他“有数不尽的乡下亲朋故交”。在美国南方贫民区长大的埃尔维斯,所属的地域文化与其说像美国,不如说更像中国。

那里大概也推崇“苟富贵,勿相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紧密,彼此帮助、提携、炫耀、同情,统统粘在一张大网上。就算小埃尔维斯成为了地球上最伟大的歌手“猫王”,依然逃不出这张网。他童年时看漫画幻想自己是英雄,想凭一己之力救出狱中的父亲。成年后父亲和同为父辈形象的帕克上校全权掌控他的事业。他走了很远,又好像从未远离密西西比的童年。

身为白人的埃尔维斯,骨子里却很“黑”。反观今天的黑人英雄碧昂斯(她是混血),内里很“白”。这里的“白”与“黑”无关种族与肤色,指的是接受的文化(或许表达不恰当)。碧昂斯超级自律,对事业的每一步都精心策划,竭尽全力,是崇尚个体独立和个人奋斗社会的典范。与埃尔维斯超强天赋所对应的,是他的冲动、即兴、激情和对未来的严重缺乏规划。他在意亲友的看法,任用熟人(而不是有能力的人)担任团队的关键角色。他缺乏意志力,想海外巡演,但是无力实行。当时,帕克上校与国际饭店达成驻场协议,风险小,抽成大。而埃尔维斯想去海外巡演。帕克自信驻场计划能打败巡演计划,因为他了解埃尔维斯:只要年复一年地签,让他在沙漠里唱个几年,去海外辛苦巡演的念头自然就打消了。

埃尔维斯不愧是摇滚鼻祖,这一派的开山祖师爷。音乐上他无疑是,因为摇滚音乐就来自黑人的蓝调和布鲁斯。精神上他更加是。猫王之后所有那些醉生梦死的摇滚英雄们,继承的都是他的衣钵。电影里帕克上校对埃尔维斯药物成瘾的解释,开创了后世此类问题的范本:他对舞台太依恋,需要强刺激才能感觉到快乐;和妻子的婚姻(普通人事)已不能满足他,只能寻找药物的刺激和抚慰。

虽然是大路货的文本,它如此好用,一直到今天都被用来解释任何燃烧生命、走上“歧路”的艺术家。

真正的原因,每个人都不一样。但这个解释成为最好的对外说辞,掩盖了很多当事人自己都痛苦到不愿承认的原因。

埃尔维斯的“堕落”到底是为什么?帕克上校(也就是巴兹·鲁赫曼)说了,等于什么都没说。谜团依然是谜团。

猫王就像盖茨比,来到世上,用尽全力、浑浑噩噩地做了一场梦。他们创造宾客满座、鲜花着锦的景象,自己似乎也沉浸于其中。但是不要忘了,盖茨比的豪宅外是黑漆漆的海边夜晚。埃尔维斯的舞台外面是孤独,就像盛世的拉斯维加斯,处在沙漠的包围中。

《猫王》拍得像一个极尽绚烂又频频断片的梦,让人非常疲劳,大概也是导演的本意。因为埃尔维斯本人的人生就是这样,看看奥斯汀·巴特勒努力模仿猫王的成果就知道了。他穿着“妈妈都认可”的粉色西装,胯部紧绷,电臀颤抖(一如小时候看见的黑人跳舞),脚尖仿佛高潮时地绷起,作出危险的本能表达。摇滚乐发展到后来,电吉他的声线、主唱高亢的嗓音、在台上不顾一切的姿态,模拟的也都是这种黑人歌舞时的入迷状态。

影片泼泼洒洒,其实只要抓住两处:黑人的歌舞、布道与嘉年华马戏团,就能跳过逻辑和动机感受到活生生的埃尔维斯。前者溯源了他的艺术起源,后者比喻猫王的人生像嘉年华一样绚烂,如同马戏团生活一般放逐流浪。

他贡献了最超凡的狂喜体验,然后马不停蹄地奔向死亡。与此相比,他的内心永远成谜也不要紧。猫王向往英雄,大众就如他所愿,把他塑造成英雄并长久地纪念他。我们需要自律、强大的英雄,也需要脆弱、堕落但美丽的英雄。这样的世界才有劲。

责任编辑:陈诗怀

校对:徐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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