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志强,16岁成名,19岁红遍全国,25岁因“艳舞门”自毁前程

“那不是电影《小字辈》里的小黄、《夕照街》里的石头吗?”

“不错,就是他——迟志强。”

“真是演什么象什么,多像个罪犯......”

1983年10月下旬,在一趟南下的列车上,乘客看到一个人被警察看管着坐在座位上,看到这个人的长相,乘客纷纷议论。

不错,这个人就是当时的当红电影明星迟志强。

但是令所有乘客没想到的是,这并不是拍摄电影,而是实实在在的现实。

迟志强被捕了。

在被捕之前的1983年10月22日,迟志强正在河北省完县(今河北保定顺平县)拍摄由珠江电影制片厂制作的电影《金不换》,突然,拍摄外景地里来了一众警察,简单了解之后,就径直把他带走了。

当天,被指控犯有流氓罪的迟志强,从外景地被火速押往南京......

这一天距离他刚过完25岁生日还不到一星期。

作为当时中国最红的男演员之一,迟志强真可谓是红得发紫,年仅21岁就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年演员”,22岁又荣获“文化部优秀青年演员创作奖”,并受到中央领导人接见。

用他自己的话说:“电影院每个月都有我的戏,《大众电影》上月月有我。”

但是,就是这样一位前程无限,星光灿烂的优秀演员,为何却最后年纪轻轻的锒铛入狱,自毁前程呢?

迟志强,1958年10月16日生于哈尔滨的一个干部家庭。

他的父亲是哈尔滨铁路局公安处的干部,出身于辽宁省宽甸县的一个农民家庭。1944年参加革命,曾经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

在迟志强的心目中父亲是慈祥而又严厉的。他教育子女勤俭生活,诚实做人。

在那个特殊年代,他的父亲被关进了“牛棚”,“暴风雨”来临后,家里被冲得七零八落,年少的迟志强迟志强和哥哥、弟弟害怕的蜷缩在潮湿阴冷的床下,恐惧,象一条冰冷的毛毛虫,在迟志强的脊背上爬过。

原来爸爸的同事,他称做叔叔、阿姨的人们,对他开始变得陌生如路人;而邻里的婶子、大娘,居然破口大骂他的母亲是“黑帮老婆”,还有意地把脏水和污物倾到他家的门口;就连他的同学和小朋友,也似乎一瞬间和他变成了仇人似的。

他怎么也弄不明白,人与人之间为什么突然充满了仇恨。

迟志强的父亲有一位好朋友,迟志强和他的女儿小娜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

他的三个女儿之中的一个,是迟志强两小无猜的好朋友。

他小的时候,两家人常常聚会,逢年过节,凑在一块儿吃上一顿好饭。

两家人也都爱拿这两个小萌娃开玩笑。

后来,由于环境原因,小娜一家去了大庆,走时两家拍了一个合影。

迟志强对这张照片非常珍惜,将它夹在《毛主席语录》里保存。

1970年,复课了,一天,12岁的迟志强下课回到教室,发现同学们都冲他起哄,高声喊叫。

迟志强不知发生了什么,莫名其妙地回到了座位上。可此时同学们的喊叫声还没有停。

他抬头一看,原来他的那张合影被人定在了黑板上。

并且此时起哄声不断,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块圣洁神秘的领地,迟志强觉得自己心灵深处最美好的一角被人恶毒地践踏了。

他快步走到舞台上,将那张相片撕得粉碎,然后径直走到他座位后边的那位男同学旁边,问是不是你干的?

两个人瞬间扭打在一块,迟志强失去了理智,拿出了一把削铅笔的水果刀,刺中了男同学的肚子。

万幸伤的不中,因为两家的成分都不好,这事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迟志强的命运算好的。

1972年初中毕业时,迟志强天天忧心忡忡,当时他没有选择,只能“上山下乡”,但他不想去,于是他就绞尽脑汁的想通过当兵、招工等途径逃避。

恰在这时,长春电影制片厂来哈尔滨找演员,来招生的都是当时的“大腕”,比如《英雄儿女》中扮演王成的刘世龙等。

因此,当时很多人来报名,目的就为一睹影星的风采。

迟志强没有报名,因为凭着他的家庭出身,他没有信心自己能被选上。

可是巧了,刘世龙到学校挑选演员,只要一男一女,女的已经定了,男的始终定不下来。

刘世龙就问毕业班里有没有形象好的男生,老师推荐了迟志强。

看了照片之后,形象确实不错,很快通知了面试。

一见到真人,这些老艺术家们眼睛一亮,认为迟志强的形象很不错,就让他好好准备,准备几天后的初试,除了朗诵、唱歌的基本功之外,还要他另外准备一段小品。

这话给了迟志强信心,当回家后和家里人一说,父母非常高兴,他的父亲认识一位话剧团的一位导演,就将人家请到家里,好酒好菜的招待。

没想到一经点拨,迟志强进步飞快。

考试那天,来参加考试的有500多人,迟志强本不抱什么希望,没想到他竟是过了初试的29人之一。

复试时,他又是幸运儿,1972年7月18日,迟志强接到了长春电影制片厂演员剧团的录取通知书。

这一天,他还不到14岁。

1972年8月22日,迟志强怀着演员梦从哈尔滨乘车南下长春,迟志强曾想象电影演员的宿舍,一定是很豪华的,只少要一个人一个房间,里边应该有沙发,写字台,甚至还应该有在当时还挺新鲜的压力暖水壶,演员剧团不会一个人发一台汽车、摩托车,最次三五个人一台总是可以的吧。

但是,到了电影厂才发现,演员剧团不仅没有汽车、摩托车,连台公用的自行车也没有,住房条件更是差得不能再差。

宿舍是临时腾出两个大房间,男的一间、女的一间,全是象农村大车店一样的通铺。

吃饭得到厂里的大食堂,一个月两斤大米,六斤白面,其余的全是吃苞米面发糕,窝窝头,高梁米干饭。

但是,会发工资,而工资却只有22元,如不精打细算,连半个月都熬不了。

不仅如此,还不准吸烟,不准喝酒,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谈恋爱,不准……

反正除了没禁止吃肉以外,新录取的男女演员完全可以进寺院当和尚或者尼姑了。

学习生活是枯燥的,政治学习、单人小品、双人小品、台词课、形体课……时间拍得非常的紧。

但迟志强却是认真的,进团11个月后,也就是1973年4月16日,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不久,又被选为支部文娱委员,剧团工会的生活委员。

这一年的夏天,迟志强第一次“触点”,他接受任务,在故事影片《艳阳天》中担任一个并不重要的角色。

此时的他还不到15岁。

外景地在北京郊区的石林公社,摄制组从长春出发,第一站是祖国的首都北京。

跨出了北京车站,迟志强觉得自己跨入了梦境。因为他脚下踏着的,是北京的方砖。

这是他在歌中唱过千百次,在梦中游过无数次的圣洁的土地啊!

刚刚放下行李,他便借了一架照相机,向摄影助理要了两卷胶片,乘车直奔天安门。

因为《艳阳天》是自1966年以来,中国的第一部故事片,各级领导都给予关注。

所以,摄制组的全体,生活受到了特殊的照顾,一日三餐,都是大米.白面,还经常有红烧猪肉,油炸带鱼。

在国民经济十分困难的1973年,能有如此奢侈的生活,使迟志强感到心满意足。

但是,与他们形成巨大反差的就是周边的农民,当时由于自然灾害,不是旱,就是涝,导致粮食绝收,有的队里甚至连种地的种子都吃光了。

看到这种情况,小小年纪的迟志强很是难过,那时,迟志强的心中,生出了一种决心,那就是:我们的人民生活这么艰难,还这么优待我们电影演员。我一定好好干,一定要对得起贫下中农!

年龄稍大一点的中国人大概没有不知道影片《创业》的。

这部反映石油工人生活的故事片,由于毛主席做过批示而家喻户晓、妇儒皆知。

16岁迟志强因在这部轰动一时的影片中扮演技术员魏国华而一举成名。

迟志强因《创业》而成名,那时适逢春节,《创业》带着毛主席批示的殊荣重新上演。

一时间,迟志强成了亲朋好友引以为无尚荣耀的人物。

此后,迟志强的事业开始进入上升期,他开始一部接一部上戏,并担任主要角色。

那时的迟志强真可谓是用生命在表演。 在上海拍摄电影《小字辈》时,天气酷热,为了赶进度,演员们要在摄氏四十度以上的高温下工作。

连日的工作,迟志强病了,他得了急性肠炎,一天一夜,要腹泻三十多次,体温高烧达四十度,摄制组紧急把他送进了医院。

可电影进度等不起,当时,摄制一部彩色影片,成本至少要六十万人民币以上。有的鸿篇巨制篇更是要耗资几百万元。

在正常情况下,摄制组停止工作一天,直接损失就有三千元左右。

面对这种请款,迟志强在病塌上再也躺不住了,他把输液的针头拔下来,忍着高烧和腹泻所造成的极度虚弱,赶赴拍摄现场。

一天紧张的工作结束之后,再返回医院治疗。 电影《最后八个人》是描写抗联战斗生活的,外景地,在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

当时温度非常冷,最冷时能达到零下四十度左右。 迟志强在《最后八个人》中扮演吴老疙磨,为了表现当时抗联战士生活艰苦,拍摄时,只能穿破破烂烂难以蔽体的破衣服。

而且,在雪地里一折腾就是几个小时,整个人的身子都冻僵了。

艰苦地努力,认真地创作,使迟志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1980年年4月,迟志强和刘晓庆,李秀明,宋晓英,杨在葆,唐国强,斯琴高娃,高英,陈冲等一起,荣获全国优秀青年演员创作奖。

授奖大会在北京西苑饭店隆重举行。

会后,迟志强和李秀明做为获奖演员的代表,亲自向邓颖超同志汇报。

李秀明握住邓颖超同志的手说:“我们俩代表全体青年演员,祝您身体健康!”

邓颖超同志说:“见到你们很高兴。祝你们取得更大的成绩!”

一时间,鲜花簇拥、掌声雷动、电视上镜、报刊扬名,迟志强成了家喻户晓的明星。 但是,成功、荣誉和鹊起的名声,并没有使前进的道路变得更加平坦。

1983年10月22日,正在河北省完县拍摄电影《金不换》的迟志强,被南京警方带走了,理由是他涉嫌流氓罪。

刚到南京,立刻对他进行了预审。

预审员首先交代政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希望他能老实地交代出与司机王某等人的关系。

迟志强对自己有个估计:他认为自己的问题不严重,尽量往好里表现,争取免于刑事处分。

于是,他便把自己在南京的做为,从头到尾讲给了预审员。

一年前,迟志强应约到南京电影制片厂拍摄《月到中秋》,在剧组他很快与摄制组外请司机王维国等人交上了朋友。

在南京期间,迟志强的一些演员朋友来南京演出,临走时希望他能借几台车送送站。

迟志强找到了摄制组的司机王维国,王维国说:“用一台好办。十几个人要四五台,到时候上哪儿整去呀?”

其实迟志强在南京,熟人并不多,用车也只能靠王维国某等人。

听他这么一说,迟志强犯愁了。问:“你说怎么办呢?”

王维国说:“我给你介绍个人吧,这人神通广大。漫说四五台车,十台、二十台也调得动。”

迟志强赶忙说:“那咱们现在就去找他吧。”

于是,迟志强被带进了一条小巷,最后在一幢很漂亮的小楼前停了下来。

据迟志强回忆说,这是一个相当有风度的女人,当时三十九岁,离婚后过着独身生活。

她对迟志强的到来,表示欢迎,谈到用车的事,她一口应承:“说好时间,我给你们派车就是了。”

那女人说话算数,众明星告别南京之日,一下子来了四台轿车,两台空调面包,车队浩浩荡荡,惊动了整个南京车站。

朋友们夸赞迟志强够哥们儿,迟志强心里则感激那萍水相逢的女人。

在回去的路上,那女人突然对迟志强说:“小迟,到我家坐坐吧。我随便做点晚饭吃吃。”

这个女人帮了迟志强很大忙,因此他不好拒绝,就答应了。

来到女人家后,女主人亲自下了厨房,做了一桌好菜,同时还拿出了一瓶洋河大曲和几瓶啤酒。 迟志强酒量不大,几次碰杯下来,就有点晕了。

两个人对饮,实在有点单调。

女主人打开了录音机,伴着邓丽君《甜蜜蜜》的歌声,她又邀请迟志强跳了一阵舞。

本来,坐在那里,迟志强已经看什么都有双影。

稍微旋转几圈之后,迟志强就更迷糊了。

女主人见迟志强真的晕了,便扶他走进了卧室,她替迟志强脱掉了鞋子,让他在床上休息一会儿,然后便退出去了。

过了大约有半个小时;那女人重新走进卧室的时候,就像从海滨浴场归来一样……

那天夜晚后,迟志强毁掉了自己的人格,践踏了自己的荣誉,滑向了污浊的泥潭。

第二天,那女人又带他去参加一个贴面舞会。

他在那舞会上认识了另外一个三十七岁的女人,一个高举“性解放的旗帜”;发誓要同一百个男人同床共枕的女人,迟志强成了她的第七十几个收获。

除此之外,他还对一个姑娘有过狠亵行为。

以上所述便是迟志强后来被判刑的依据。

其实,在当时,迟志强的这些行为虽然有失道德,但还不至于被判刑。

法院在审理完此案后说迟志强犯有生活错误,又念其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对他免于起诉,要求长春电影制片厂领导派人把他领回来,对他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

于是《刘三姐》中“阿牛”和《英雄儿女》中“王成”二人便星夜兼程从长春赶往南京领人。

可没有料到,事情会节外生枝。

北京一家很有影响的报纸突然就迟志强的问题发表了评论文章,言辞激烈,一时间诸家报刊杂志争相转载,或重新发表文章,或声讨迟志强本人,或就迟志强问题追究摄制组乃至电影制片厂领导的责任。

最终,迟志强的道德问题上升到了法律问题,他也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从受人崇拜的“全国新长征突击手”的明星,一下沦为狱中囚徒,迟志强从此前程尽断。

这固然与当时的大环境有关,但更离不了迟志强成名后的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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