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黏黏书怪
李碧华实在是个“妖才”。
如果说陈凯歌镜头下的《霸王别姬》是一部震撼人心的史诗,那么李碧华的文字更像是扎进人心里的刀子。
那妖艳而又冷酷的文字,正面写着真情可贵,翻过来却是人性卑劣,那激荡起伏的半个世纪,是中国血与泪的成长,是平常人磕磕绊绊的一生。
今天这篇文章,不讲作者对人性和历史的批判,而是于角色中,从细小处,见见自己。
仔细分析程蝶衣后,我发现,他没那么无辜,至少没那么柔软,那么可怜。
他有他的骄傲,他有他的悲哀,他也有他的龌龊。
程蝶衣被母亲剁了手指,托给戏班儿后便音信全无。
他没有母亲,缺爱。
师哥段小楼就成了他的母亲,父亲,兄长,爱人。
对程蝶衣来说,段小楼就是一切。
他的人格并未独立,始终依附于段小楼身上。
所以,他对段小楼的情感不单单是“爱情”,或许,他都不明白什么是爱情,他只是希望自己一直被师哥保护着,并且希望师哥只保护他一个。
他的龌龊在于他对菊仙的恨。
他在明知道小楼和菊仙彼此相爱的前提下,仍然不择手段地诱逼菊仙离开小楼。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自己的幸福比师哥的幸福更重要。
日本兵刚进城时,小楼拒绝给日本人唱戏被抓,蝶衣以菊仙离开小楼为条件,才去营救。
菊仙流产后,蝶衣从未因一个小生命的逝去而悲伤,他窃喜那个小家伙死掉了,而只悲伤于小楼的伤心。
他的世界只有小楼,戏,霸王,虞姬。
包括后来因为“剑”而被批斗,菊仙自杀等一系列悲剧,他都视菊仙为最大的敌人。
即使这是师哥最爱的女人。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蝶衣看上去满眼都是小楼,虞姬满眼都是霸王。
其实只是他的自我感动罢了。
在我看来,他最爱的还是他自己。
他从来没有“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的勇气。
真的虞姬,是菊仙。
他是戏痴,他痴的不仅仅是戏,还有虚假的人生。
只有在戏里,他才是有情有义的虞姬,是高高在上的贵妃,而在生活中,他什么也不是。
所以他痴迷于戏,他渴望做虞姬,却一生都做不成,最终变成了空乏的梦。
电影中,程蝶衣挥剑自刎,小楼大喊:“蝶衣,小豆子。”
好悲壮,好感人。
原著中,要“苟且”得多,两人在香港重逢,故戏重演,他要再做一次虞姬。
那挥剑自刎是假的,尽管是为满足渴望的心,是为圆一个空乏的梦。
蝶衣踏上了回北京的列车,小楼依然留在香港。
这就够了。
人,总要活着,苟且也好,卑微也罢,总要活着。
所以我说,我们的心,便是程蝶衣。它分不清自己是男是女,是善是恶。
它若软,孤独,需要依附。
它善良,迷茫,渴望美好。
它勇敢,懦弱,充满矛盾。
心所依附的,自然是身体。
段小楼自小就是浑不吝,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
他不媚富贵,不惧强权,有着每个年轻人都有的“不识时务”和“不识抬举”。
他觉得自己倍儿帅,他是项羽,是霸王,当然得拔份儿。
他对蝶衣如亲弟弟般照料,对菊仙百般呵护,他一个人努力扛起做“霸王”的职责。
面对日本人的入侵,小楼可以苟活,但绝不妥协。
到后来的文革期间,劳改期间,香港的沦落期间,他变得越来越落魄,越来越卑微。
他老了,嗓子坏了,他看着年轻人反而会庆幸,庆幸自己的命不久矣。
所以说段小楼是“身”。
它要经历从精壮到衰老,从得意到失意,从“力拔山兮气盖世”到“虞兮虞兮奈若何”。
当我撇下《霸王别姬》中厚重的历史后,我似乎看到了一种虚无主义。
这种“虚无”并非是沮丧的,而是一种看尽繁华后的平淡。
蝶衣和小楼经历过学艺的辛苦,成角儿后的荣耀,几次起起落落的跌宕,最终,小楼接受了落魄,蝶衣接受了平庸。
他们不是霸王,更不是虞姬,他们都是平凡的,和所有人一样,如书中所言:“分不智愚美丑,都是芸芸众生。”
戏终究是戏,是人类将生活艺术化的产物,它只能是梦想,谁也不能永远活在梦里。
电影将程蝶衣塑造成了彻头彻尾的戏痴,而原著中的程蝶衣归顺了生活。
就是这不同的结尾,如刀子一般扎进读者的心,蝶衣那样的人都归顺了生活,多可怕呀!
虞姬和霸王双双自刎,这才是才子佳人,有情有义才对啊!
也许我们真的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学会接受平凡。
我们太渴望波澜壮阔,太渴望功成名就,于是平凡变成了“罪”,不成功便成了“失败”。
生活总是柴米油盐,总是鸡毛蒜皮,可柴米油盐能烹饪出美味的食物,鸡毛蒜皮是生活的细节,人只有发现平凡之美,才能享受平凡,从而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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