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上,邓高静与张兰无任何区别,都是蹭热度来博取关注的主儿,就是不知道,她在痛斥张兰蹭流量直播带货的时候,有没有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怕不怕自己捉住了自己的尾巴?!
通常我们说一个人对某个事件的判断和评价是附着了很多个人价值观的。
从大S对邓高静发表的小作文做出的评价,就可以看出她的三观。
大S对这篇《欠钱不还的才是真大爷》的小作文做了高度认同,认为是“明白、清醒、文明、教化”,并呼吁“人人都该读”。
先不说对与错,看看邓高静说了什么?
1.婚内让老公欠借款欠条是对的,你借了我的钱,还借了名,居然股份里没有我的,未来收益也没有分给我。
2.协议书规定:大S再婚后就不用汪小菲再付水电费,只要付孩子的相关费用。
3.大S与汪小菲的离婚方式是法院调解书,台湾法院调解书就是离婚证。你没有重婚。
4.刷信用卡是离婚协议之一,没有限制条件。
我们有理由相信,邓高静是大S的买手,因为这么多细节在所有的文件和曝光的材料里都找不到,不光大陆媒体找不到,台湾媒体也找不到,最懂她们的家的狗仔葛斯奇都找不到,连大S妈都不知道。
比如:
1.酒店股份没有大S,酒店未来收益没有大S的。
2.调解书里有记录:如果再婚或者男友同居,不再支付房子的水电费。
3.刷卡记录与购买记录没有一一对应,信用卡停了不让刷了。
单看这两个女人联手操作这一波,我们不难看出,大S的三观:
1.婚内夫妻财产分开,具体来说,是老婆的财产自己独立拥有,老公的财产用来养孩子,养老婆,养家,养娘家。
国内老公遇到资产问题,要问我拿钱,可以,拿欠条来。
婚内帮老公所有的站台都应该给到相应的报酬,连老公为了表示爱你,带了一个S都要给股份,并且酒店的债务与经营结果跟我无关,我只要收益。
2.协议书规定再婚后不要再付水电费了,但是你继续付给我,我也接受的,这个是你自己选择的,不管我的事,这个不能算到孩子的抚养费上。不给,我就起诉你,管你是不是多给我交水电费呢,并且大S妈亲口说过:孩子暑假两个月都在家,天天开冷气,所以费用多。交水电费不是他们之间约定好的吗?
3.台湾法院调解书就是离婚证书,这是站在大S的角度说的,同样是上海的一个叫潘熙律师表示台湾的法院判决在大陆不一定承认,它需要一个审理过程。所以,大S试图混淆视听。
4.离婚以后继续刷信用卡,这是一个无底洞,也就是,我想怎么刷就怎么刷,只要你账上还趴着钱。你不能有半个不字,因为是协议之一,你得遵守。
好了,我们来总结一下大S的三观:
1.一朝跟上汪小菲了,这一辈子你都得负责。
先来一个活的:无限制消费的信用卡,我有多少需求我都可以刷。
理解起来就是:我想怎么刷就怎么刷,哪怕我再婚了,我照样刷卡买再婚的项链戒指,买再婚丈夫的鞋子,将来还可能养再婚后再生的孩子……
别说不会生这种话,那是你自己身体不允许,跟你要不要做两回事,因为你答应不再婚的,结果你比谁再婚的速度都快!
2.这还不够,怕汪小菲哪天账上没钱了,还要约定一个死的:
每个月固定给到孩子抚养费和教育经费,一个月都不能耽搁,不然,就起诉你!起诉你,你还不能有不满意,不满意你就是无赖!
纵观全局,大S难道不是那种吸食男人骨髓的女人吗?不仅仅吃干,还得抹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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