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乐》剧终,看看在宋朝如何欠 债还钱|法治课

5月18日,《清平乐》电视剧完结,追剧的你是不是已经被其中的大宋气象深深吸引了呢?是不是很想和我们的“太平宰相”晏殊一起低吟“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或者和“六一居士”欧阳修共同“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

不过要想参加当时的文化活动也是需要金钱的,毕竟即便是想要去拜访这些文豪词宗,也要掂掂自己的荷包够不够路费呢。

宋朝的商品经济比较繁荣,有关法律也较为繁复。那么,如果你回到宋朝,和他人发生金钱纠纷,债务人拒不还钱,你该如何做才能拿到钱款,开开心心踏上自己的文化旅程呢?今天,我们就在这里给几条小建议。

第一,想要维护自己的权利,首先要做到知法,就像在今天,如果您想要申请强制执行,那么主要依据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6条等法律条文。

那么在宋朝,最重要、最需要掌握的法律是什么呢?它的名字叫《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它是宋代最重要的法律,并且由当时的大理寺负责刻板印刷,发行全国,成为我们国家历史上第一部刻板印行的法典。由此也能看出在宋代,我们的印刷术就非常发达了。

第二,《宋刑统》中规定了针对债务人的“役身折酬”制度。所谓“役身折酬”就是指如果债务人不能将其所欠下的债务予以清偿,就可以由债务人及其家属所付出的劳役来折抵所其所欠下的债务。

《宋刑统》中规定:“诸公私以财物出举者、任依私契、官为不理⋯⋯家资尽者役身折酬、役通取户内男口,” 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实在没有钱来偿还债务,他家里的所有男丁就要被拉做劳役来抵债。这么看来,债务人的家人也好惨呢。不过这种类似“连坐”且“卖身为奴”的制度在今天是绝不可行的,大家在保护自己权利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合法守法。

第三,我国古代就已经有了类似今天的保证人制度,在《宋刑统》中规定了“如负债者逃,保人代偿”。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逃跑了,那么他的保人就要代替他来偿还债务。但是作为债主的您一定要注意,宋代的保人和今天的保证人是有区别的,今天的保证人是保证债权得以清偿,而在宋代,保人仅仅保证债务人不会逃跑,如果债务人不逃跑的话,保人是不负责清偿债务的。此外,宋代的保人制度也是有时效的,《宋刑统》中规定了如果债务人逃亡时间超过30年,那么这种案件就不会被司法官员受理了。

其实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今天,我们做事情都应该依法而行,只有掌握好法律,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知法、懂法、会用法,应该是我们共同去践行的。

(作者: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刘哲尔 统筹:光明日报记者靳昊)

来源:刘哲尔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统筹:光明日报记者 靳昊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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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莹 孙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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