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阳:建议设立有中国文化内涵的“国家阅读节”丨两会声音

林  阳

开展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是推动文化建设,促进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重要内容。第十七次全民阅读调查显示,2019年我国成年国民各媒介综合阅读率保持增长势头。近七成成年国民希望,全民阅读活动再多一些。我国成年国民对当地举办全民阅读活动的呼声较高,2019年有68.2%的成年国民认为有关部门应当举办读书活动或读书节。其中,城镇居民认为当地有关部门应该举办读书活动或读书节的比例为68.9%,农村居民中这一比例为67.4%。

有关现状及问题:

一、《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没有明确提出设立“国家阅读节”。

2017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办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由当时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自2017年6月起实施。其中第十八条阐述: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在每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9月28日“孔子诞辰日”及其他重要节庆日期间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在“世界读书日”“孔子诞辰日”及其他重要节庆日期间开展群众性阅读推广活动。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世界读书日”“孔子诞辰日”及其他重要节庆日期间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和免费阅读指导服务。其中只是提出以某些纪念日开展阅读活动,并没有明确提出设立中国自己的“国家阅读节”,不得不说是欠缺。

二、不应因已有“世界读书日”而代替设立有原汁原味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元素的节日。

每年的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World Book and Copyright Day,“世界图书与版权日”)。这是西班牙著名作家塞万提斯和英国著名作家莎士比亚的辞世纪念日。虽然也是世界范围的读书活动日,但这无法呈现出中国文化的特点,缺少中国传统的文化元素。在此期间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是借此时间,还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中国自己的“国家阅读节”。文化是最具独创性和差异性的元素。异域和世界不能代替本土。因此,开展全民阅读,还是需要设立有自己文化内涵的中国的“国家阅读节”。

三、有些省市已设立自己的阅读活动时间段,需要集中规范,尽早设立全国性的“国家阅读节”。

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全国性的“国家阅读节”,但随着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和深入人心,已有一些省市借书展等时机,或另有时间段设立自己的读书月、读书节,集中开展阅读活动。如深圳读书月(2000年创立,每年11月举办)、“南国书香节暨深圳书展”(简称“深圳书展”,于2019年7月举办首届,与读书月时间不同)、广州“南国书香节暨羊城书展”(“南国书香节”于1993年创立,2007年与羊城书展“二展合一”)、“上海书展”(已举办8届,每年8月举办)、“上海读书节”(已举办21届,与上海书展时间不同)、“苏州阅读节”(“世界读书日”期间举办,2006年创立,已举办14届)等。各省市分别开展的活动,需要一个全国性的节日来集中规范。

基于以上现状,我的建议:设立中国自己的“国家阅读节”。世界的不能代替中国的,各省市范围根据各自的情况,在某个时间段开展的活动,也需要有一个全国性的集中规范。等条件成熟时探讨和研究国家级节庆日的设置程序和管理规范。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术出版社原总编辑)

内容来源:《文艺报》2021年3月5日3版

微信编辑:晓梅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