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对信息内容呈现结果负责,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澎湃特约评论员 任然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6月14日发布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其中明确,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对信息内容呈现结果负责,不得生产传播违法信息,自觉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审核、日常巡查、应急处置等管理措施,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

修订后的《规定》,从原有的十一条内容,增加到了二十七条。整个《规定》囊括了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分类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及行政管理等一系列条款,可看作是制度层面对于快速发展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行业(App)所面临的新问题的一次系统回应。

其中,明确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对信息内容呈现结果负责,成为关注的焦点之一。因为它意味着首次在规定层面明确了,包括即时通讯、新闻资讯、知识问答、论坛社区、网络直播、电子商务、网络音视频、生活服务等类型在内的各类应用程序和平台,将对用户所发布的信息内容的呈现结果直接负责。

这种规定层面的突破,有着两重现实价值。首先,信息内容呈现结果与平台直接挂钩,意味着在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上,平台与信息发布者形成了更紧密的责任共同体。在过去,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信息发布账号因为发布的内容存在争议,或是违背相关法律而被平台处理,而今后,平台不能再置身事外,只是扮演着“裁决者”的角色,而是负有主体责任。

其次,也正因为不直接对内容呈现结果负责,过去平台更多是从事后来评估内容呈现的效果,然后再依据情况对相关信息及其账号进行处理。但现在压实了责任,势必要倒逼平台对信息把关的关口前移,并加大相关投入,以从源头减少不良乃至违法信息的呈现几率。

其实,就当前各类平台在信息内容呈现中所扮演的角色来看,平台对信息内容呈现结果负责,也在情理之中。要知道,用户在平台上发布信息,平台不仅仅只是一个完全被动的载体,而是对内容呈现的效果、传播规模有着非常直接的影响。比如,用户发布的内容,是否被平台推荐,推荐多少,以及如何被算法分发等等,这些主导权其实都是在平台的手上。

换言之,平台本身已经成为影响信息内容呈现结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变量。在这个意义上,责任挂钩也可理解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比如,之前对一些本身存在争议但却自带流量的信息,平台出于流量动机,可能会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予以放行甚至给予优先推荐,从而把风险和责任完全转嫁给了发布者。这种现实情况,不但给不良信息的呈现制造了更多机会,也容易给信息发布者带来负向激励。而一旦压实责任后,这种操作应该会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编辑:李勤余 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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