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是把双刃剑:前阿里女员工性侵案给职场女性的启示

自上周阿里女员工案一审宣判:张某以强制猥亵罪判处一年六个月,前阿里女员工周某性侵案基本尘埃落定了。个中是非曲直、舆情多次反转,作为旁人无从辨别,不多加议论。以下仅从同为职场女性的角度,尝试从这个案件中看到一些启示。

舆论是把双刃剑:前阿里女员工性侵案给职场女性的启示

《汉谟拉比小姐》剧照

周某怀疑自己遭性侵后,次日即报警,并把案件汇报给公司,报警10天之后在公司内网发长文,舆论一片哗然。自此,周某的案件进展暴露在公众面前。

司法和舆论,是周某先后运用的两大维权工具。

我个人观点:在遭受侵害时,司法是必选项;但动用舆论,要三思而后行。舆论是把双刃剑,用不好“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普通人基本上是无法驾驭舆论的,特别是自己也无法判断真假的时候,更无法诉诸舆论。

职场女性遭遇性侵,一般诉讼的动机是:1)咽不下这口气,找地方说理,让对方罪有应得;2)索赔;3)其他。从周某的处理方式来看,有点类似“秋菊打官司”的心理状态,咽不下这口屈辱的恶气,一定要讨个说法。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受到侵害,就是要站起来反抗。但从最初案件曝光到现在的审判结果,到周某自身夹在舆论和纠纷中不能自已。我个人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她的确是受到侵害了,她也努力维权了,但她失去的更多了。她达到她维权的初衷了么,旁人无从得知。但从这结果来看,是不是对我们有点警醒呢。

舆论是把双刃剑:前阿里女员工性侵案给职场女性的启示

《经常请吃饭的漂亮姐姐》剧照

职场大忌:公司内网或外网发文控诉

性骚扰、PUA、绩效考核、裁员等等是职场常见的控诉关键词,匿名的、实名的都有。我不建议内网发文,更不建议外网发文。衡量下来,上述职场个人遭遇诉诸于网络,对自己弊大于利:

  1. 发文大多时候,无法解决自己的实际需要,损人也无法利己。
  2. 偶尔能达到自己的诉求,通过舆论挟持而来的利益,会有“后遗症”,在大多数语境下,可能会被另眼相看。
  3. 有时候自己也无法判断发的内容是否“实锤”,不小心成了造谣诽谤之类。
  4. 舆情非个人可控,这回支持你,下一回可能反对你。
  5. 舆情是由一群人或者多群人扭成的多股力量,以一己之力应对社会舆情,以1对多,当多不是顺应1,而是反对1,1无法应对多。
  6. 舆情背后的人在暗,而身陷舆情的人在明,以明对暗,即使自己受了伤,仍不知攻击你的人是谁。
  7. 其他,待补充。

专业的事找专业的人处理。

涉及职场内冲突的,通过对应同事、HR以及能处理所遇问题的组织反馈,合理表达诉求并举证;涉及违法违规的,该报警报警,该诉讼诉讼。

也许有人会说,不借助舆论,事情推进不了,怎么办?借助舆论来推进,大概率无法按照自己既定的预期进行,如果偏离既定轨道,是否承受得起?一旦涉及舆论,得与失就不大好预判了,既然预判不了,保守起见,还是走可预见、在自己可控范围内的路线。

上面是关于职场上受到不公对待或者侵犯时,后置处理的一些个人建议;那么,如何前置预防职场受到诸如此类的不公对待或侵犯呢。

敢于说不,敢于拒绝上司不合理的工作安排或者与工作无关的安排。

舆论是把双刃剑:前阿里女员工性侵案给职场女性的启示

《三十而已》剧照

职场上的你我,与公司的关系,本质是雇佣关系,我们在职场的角色是通过付出劳动时间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也可以自嘲为打工人,但私底下,我是很欣慰自己是一名劳动者的,套用骆驼祥子的话就是:靠付出劳动挣饭吃是天底下最有骨气的事。因此,我们与公司的雇佣关系是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的,职场人的服务对象是公司这个组织,而不是某个上级,除非这个上级就是这家公司的老板了,那么你和老板之间就是雇佣关系了。在集团企业中,对大多数普通员工来说,与上级充其量也就是同事关系,有时候上级的安排不等同于公司的安排,如果觉得安排不合理,要敢于跟上级先沟通,沟通不成找相关人事协商。态度不卑不亢,不因对方是上级,就觉得不好意思提出异议,本质上,大家都是劳动者,没有谁比谁高人一等。

总的来说,人在职场,谨言慎行,对舆论保持敬畏,可能更顺心些;学会信任司法,用理性驾驭情绪,找地方说理,就积极取证,有理有据。如果做了这些,还不行,那也是尽人事听天命了,不过我说的这些,谨慎使用舆论工具,仅限职场遭遇。如果是譬如拐卖妇女儿童等伤天害理的犯罪行为,什么工具都用上也不为过。


关键事件回顾

时间

事件

2021年8月7日

阿里女员工周某在公司内网发长文,自述出差遭遇性侵,引发热议

2021年8月8日

济南公安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正在调查取证

2021年8月9日

阿里巴巴业务总裁和HRG引咎辞职,涉嫌男员工王某被辞退。

2021年8月9日

济南华联超市回应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涉事员工张某被辞退。

2021年9月6日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张某则因猥亵罪名成立被刑事拘留。

2021年11月底

阿里已经与当事女员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

2022年6月22日

张某强制猥亵案一审宣判,以强制猥亵罪判处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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