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阳光报咸阳站收集编辑:葡萄
阳光讯近日,六名口镇山底何村种葡萄的农民来到泾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称在2017年7月24日,经人介绍的李某来他们村收购葡萄,葡萄收走了钱却迟迟未结,只是给每人分别写了一张欠条,无奈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李某支付下欠葡萄款。
经了解,六名种葡萄的农户一年到头在葡萄地里劳作,一家老小就靠每年卖的一点葡萄钱生活。去年7月24日,该村村民小组组长沈某通知村民组织收购活动,现场称重,每市斤1.3元。有人上门收购葡萄本是一件高兴的事,可谁曾想,当天上门收葡萄的李某并未支付六名农户葡萄款,仅在流水账上分别给他们书写了欠条,均写明:“欠到****元”。流水账单上写有六名农户分别出售葡萄的数量和金额,且有他们的签名,李某在流水账单上签名确认。
2017年8月8日,李某通过村组长沈某分别支付给六名农户部分葡萄款,但仍有下欠。
法官了解基本情况后本着“宜简则简、简案快审”的原则当即打电话叫来了被告李某,李某对六原告的陈述及流水账单均无异议,并称自己不是不想还,自己也知道农民不容易,而是最近手头不宽裕,拿不出那么多钱,希望六原告能给他宽限一段时间。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刘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