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们都知道FGO这是一款很成功的手游。当然,就游戏本身而言,这是一款比较糟糕的游戏。
比如,没有保底的抽卡,每回合只有5张的随机战斗卡牌,没有返回的按键,无法跳过的宝具时间,以及,这个长着一副欠揍的脸的家伙。
当然,这款游戏是我手机里存在时间最长的一款游戏。但上述的这些游戏缺点并没有得到改进。你问我为什么会玩这游戏这么长时间?
朋友,你得明白。手机游戏不一定需要操作性和娱乐性。事实证明,就算没有操作和好机制。游戏照样可以活下来,并且,甚至占到一家公司70%的收入。虽然,对于那家公司而言,这款游戏不过是一个。。。。。下蛋的母鸡?没用了就可以宰掉的那种。
但,玩家们的爱到并没有因此而磨灭。如果能把这家伙给撤掉的话,我想我更愿意砸钱进去。
没错,我说的就是这个金闪闪。对我来说,金闪闪实在是一个混蛋。是的,我没有用错词,就是混蛋。
先让我说完。我无法接受一个,像个上帝般坐在一旁戏耍着别人,玩弄别人人生的人,也不喜欢一个,从上帝座位上蹦起来准备介入游戏的玩家。也讨厌这个浑身金光闪闪的家伙一口一个“杂修”的脏话。
不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这家伙太臭屁了,还顺手虐了一把小孩子。我可不是萝莉控,我只是讨厌对待敌人不一招毙命,反而去折磨的人。
当然,他也有好的一点。比如。。。。。。长得比较好看?好吧,不管怎么说。我是觉得不会改变我的观点和看法。金闪闪,吉尔伽美什。这个家伙就是一个混蛋!
直到我看了FGO第七章的剧情。
哦......好吧,其实人也有很多面的。但我不认为我说错了什么话。在FGO第七章之前,金闪闪确实就是一个混蛋。这个不用洗,洗不白的。
但是,第七章的这个闪闪。嗯,你们叫他贤王闪?好吧,就当他是贤王闪。我是说,你们确定这两个人是一个人?毕竟,这么多相同的脸的角色都不是同一个人,理所当然。这个人...嗯哼,你们懂得。
别,那一大堆数据和史实来搪塞我。我确实承认,这一章的闪闪的确很吸引人。我是说在性格和行为处事方面。毕竟,我也喜欢有个十分强大的人成为我的依靠和精神寄托。别把我当做基佬。
是个人都会喜欢的。但我,确实不太想把这个人,和之前的那个混蛋联系起来。虽然他们长着一张脸。虽然他们本质上是同一个人。虽然他们只是两个时期的同一个人。
但是,但是啊!我就是不想把这两个人当一个人。谁在逼我,我就动刀子了!
OK,大家都冷静下来了。好吧,我对金闪闪确实有偏见。不过嘛,现在倒是没有这么大的偏见了。至少,我已经知道这家伙曾经做过好事。
我能保证,我不会再玩命黑他了。这样总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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