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私愤网络发布不实举报,耒阳一男子被罚……

“都是我一时冲动,干了蠢事,在社会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以后我一定加强法律学习,保证再不犯这样的事情”,面对法律的警告,刘某悔恨不已。7月18日,耒阳市鸿旭煤业金源公司矿工刘某在红网举报平台上发表了不实举报内容,对社会及该煤矿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一情况引起了南阳镇党委的高度重视,并迅速组织力量对此情况进行了调查。

据了解,刘某因违规坐矿车下井,被该公司管理人看见,按照该公司安全条例制度,罚了他1000元。为了能拿回罚金,刘某就在红网举报平台发表不实举报内容来以此要挟。

22日上午,南阳镇人大副主席和镇安监站、派出所相关人员到金源公司与刘某进行了谈话,对其在红网举报平台上发布不实举报一事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刘某本人承认了所发网站信息是个人胡编乱造。

对此,南阳派出所对其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和警训,刘某本人也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主动提出写好检讨书,并将检讨书在网上公开。

自媒体发展让人们改变了以往沉默的习惯,变得更喜欢主动表达。每个人都可能会遇到压力和挫折,但是在公共平台表达就应该言之有据,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违背道德伦理。网络不能成为发泄不良情绪的工具,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在网上也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对编造、传播谣言或辱骂他人构成违法犯罪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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