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一男子无证酒驾出事后,法庭上竟坦言命是捡来的…

原标题:都匀一男子无证酒驾出事后,法庭上竟坦言命是捡来的…

近日,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之一田某某在庭审中陈述:“我的命是捡来的,判多久都没有意见”。

案情回顾

2017年12月10日晚20时许,被告人田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贵州省麻江县乐坪村往都匀市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市杨柳街化肥厂路段时发生侧翻,造成自己受伤的交通事故,幸被路过村民发现后报警。

民警进行现场勘查后,赶到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对田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40mg/100ml,由医护人员抽取血样两管后送至黔南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经鉴定,被告人田某某血液酒精含里为155mg/100m,经都匀市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田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田某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凊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法官当庭判处田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田某某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法官有话说

被告人田某某有两个加重处罚情节,一个是无证驾驶,另一个是发生交通事故,虽然只是造成自己受伤,但一样认定构成加重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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