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养老保险):
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②目前领取养老金的年龄
③到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
④跨区域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如何确定养老待遇领取地
第二部分(医疗保险):
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01
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可以不缴费了?
《社会保险法》规定
按月领取养老金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及以上。
养老保险缴满15年只是领取养老金的最低条件,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年限越长,以后领到的养老金才会越高。
02
目前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的年龄是多少呢?
1
单位职工: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在生产、经营、服务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在管理、技术与生产、经营、服务之间变动岗位,在新岗位上工作满2年及以上年限的,按新岗位的退休年龄规定执行。
单位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病退休的,需先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通过。
2
个体参保人员: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为企业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达到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接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缴费年限,应满2年及以上年限。
3
特殊工种人员:
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含改制后的企业)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需先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通过。
03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5年,延长缴费时间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开始计算;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缴费标准按本人申请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标准执行。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2011年7月1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不能一次性趸缴。
04
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如何确定养老待遇领取地?
1
1.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
2.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
3.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
4.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十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以上素材来源:成都社保
小编碎碎念:这个确实有点点复杂,对应你自己的情况,多看两遍^_^
05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满15年也不用再缴费了?
2008年12月31日前参保,累计缴费15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
2009年1月1日以后参保,连续不间断缴费15年或累计缴费20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
以上内容均源自现行政策
前提条件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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