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9千创业费还14万,女大学生陷套路贷被拍裸照还遭强奸

初入社会的19岁女大学生小美想要创业开网店,不料筹资却遇上套路贷恶霸。借的9000元不仅在短短的1个月里连翻16倍变成14.5万,小美还付出被拍裸照威胁、非法拘禁和强奸的惨重代价。

昨日(8月23日)上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恶性案件进行公开宣判,4名涉案被告以因犯强奸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获刑1-5年。

▲被告人法庭庭审现场

去年7月,大学生小美开了一家网店准备创业。因需要启动资金,小美经人介绍向周某开设的所谓网贷公司借了9000元。

小美不知道的是,周某开设的这家声称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贷款公司,实际上却是一家不折不扣的“吃人”公司,专门采用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方式索债。

借了这笔钱后,小美被周某开始以各种形式要求“转单”。初入社会没有经验,加之小美的性格软弱更加怂恿了周某等人的违规行为。几经平账,小美的债务迅速升至3.2万元。

此时,周某开始了他的新把戏——高利贷。因债务迅速增加,小美只得在周某的介绍下向另一名嫌疑人王某借款周转,而后王某又以“索要抵押物”为由,诱骗小美拍裸照,并迫使她签下一张借款金额高达14.5万元的欠条。

由于这张欠条的到款日仅为1个月,“到期”后,小美自然无力偿还债务。这个时候,周某又使出了一招——催债。

周某宣称,如果小美不能到期还款,她的裸照将被发送至家人处。俺8月3日,小美还被一名谢姓催款人叫到长沙县某酒店,在裸照的威胁下,小美被强迫与谢某发生性关系。

然而事情至此还没完,从8月8日开始,小美就被周某团伙控制在酒店内,对方扬言“不还钱就不给出宾馆”。直至9月1日,失去人身自由达3周之久的小美,以“给奶奶过生日”为借口“请假”一天才得以逃脱魔爪。而后,接到报案的警方将这个犯罪团伙抓获。

警方提示,在遇到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借贷生意,并以“违约金”或“保证金”等各种名目签订“借款合同”,并伴以房产抵押行为时,要高度警惕自己是否已陷入套路贷。如遇套路贷,应及时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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