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万多的包包背出门
结果遗落在出租车上
被一名男乘客捡走了
因为包内有 lv 的钱包、tiffany 的项链
以及公司的对公账目
失主希望男子能早日归还失物
……
8 月 22 号的晚上,吴女士在贵阳亨特商场吃完饭后打车从亨特到鸿通城,下车时,将价值 30000 多的背包忘在出租车上了。
吴女士遗落的包包长这样
直到晚上回家
吴女士才发现包不见了
由于打车是微信付款
(资料图)
吴女士联系上了出租车驾驶员
但是驾驶员寻找后
并没有找到吴女士的包
原来包被他背走了
第二天一早,吴女士在出租车公司调取了车内的监控,监控视频显示,一名男乘客拿走了她的包,这名男乘客在车上翻看了吴女士的背包后,将包挎在了自己的身上。
男乘客翻看吴女士的背包
男乘客将包挎在自己身上
吴女士说,丢失的背包是香奈儿的,价值 34000 元,是七夕节时朋友送的礼物,而且包内还有 lv 的钱包,tiffany 的项链,以及公司的对公账目。
据了解,该男子当时和他的同伴在凯宾斯基对面的公交车站上车,在陕西路下车,由于背包价格贵重,吴女士希望这位乘客可以主动归还。
小编也针对这件事采访了律师
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严桂宏
男子拾到的财物价值已经超过三万元,如果拒不归还,
那么已经构成了侵占罪。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记者 丁超
来源 百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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