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郑州空姐到乐清女孩,我们看透滴滴:一个只会道歉的公司

在郑州21岁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后,不到半年事件,滴滴公司又涉入凶杀案件之中。昨天中午,浙江省乐清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破获一起滴滴司机的强奸杀害女乘客的案件。和上次事件一样,这起事件发生后,滴滴公司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道歉声明。如果空姐遇害后,公众接受了道歉,选择了原谅,那这次呢?作为一个个体,人小言微,我影响不了滴滴和公众的决策,但我能做到的就是删了滴滴。

郑州、乐清两起事关滴滴司机的凶案,滴滴公司暴露了相同的问题:两名凶手均在案发前就遭到了乘客投诉,但均未被处理;凶手均存在假冒身份、伪造车牌等问题。不一样的是,在整改了几个月后,乐清这次失责行为更多更严重:第一、没有及时向家属反馈车主信息;第二,在该起凶杀案的前一天,有微博用户爆料已经被这名司机骚扰,并向滴滴投诉,在滴滴的道歉信中也承认了这一事实。

我们可以做很多假设,假设乐清遇害女孩的朋友收到求救信息后,不是滴滴公司耽误几个小时的时间才提供车主信息,假如该司机在之前接到被骚扰女孩的投诉后,停止了该司机的接单权限,那这个女孩还有遇害的可能吗?显然不可能。但是,血淋淋的事实摆在那里,人生没有如果。

而这次事件,也让我们看到,滴滴公司除了道歉,除了告诉公众他们在整改,在管理系统的漏洞的补缺上没有任何的改善。这不仅仅是一个公司的管理问题,更是一个公司的良知心和社会责任问题。在这次道歉声明中,有意思的是滴滴公司,滴滴公司承诺未来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会做三倍的赔偿。不得不佩服滴滴的商业头脑,大概他们精算过这种小概率刑事事件发生所做出的赔偿,相对于他们顺风车业务所得只是九牛一毛吧。

一个真正有良心的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会把公众安全放在第一位,哪怕他们不挣钱,也会去堵每一个可能诱发犯罪的漏洞。《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有:“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内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还有什么事情比人命关天更重要呢?

小结:老子《道德经》有云:“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这句话中,揭示了老祖宗未雨绸缪的忧患意识,提醒我们,要在事情尚未发生之时就预防处理,要在祸乱产生之前就早做准备。而不是象滴滴公司这样总是出了事情后,道歉,整改这样的“马后炮”,公众不需要一个只会道歉的公司,公众需要的是安全,最基本的人身安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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