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超员只罚款?NO!重庆奉节7座小车载15人,司机被判拘役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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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浙江乐清20岁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事件,再次引发大众对以滴滴为代表的网约车安全性的担忧。在乘坐网约车时,除此类恶性案件外,对乘客乘车安全影响最为突出的,就是驾驶员为了提高收入超载、超速造成的行车安全隐患。

近日,奉节县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网约车驾驶员超载引发的刑事案件,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8月30日,张某驾驶改装后的小型普通客车,载着通过网上预约、车站拉客等行为载到的乘客沿沪蓉高速行驶。在行驶至奉节县高速服务区时,被高速公路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过检查,原准载7人的小车上拉了15名乘客。

奉节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在非法从事旅客运输业务时,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判处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对危险驾驶罪作出了规定,其中最为有名的就是酒驾的规定。但随着网约车的愈发普遍,该条第一款第(三)项开始越来越多的在刑事审判中被适用。该项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

办案法官称,网约车、定点黑车等载客形式,无论是否非法运营,其搭载乘客行为已经符合旅客运输的定义,如在行驶中出现严重超载、超速行为,不仅会受到交通法规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判处刑罚。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李若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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