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记者从深圳海关了解到,日前该关隶属皇岗海关在福田口岸查获一名女性旅客携带钻石入境,案值人民币112万元。目前,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当晚,在福田口岸,从香港到深圳的入境旅客有序通关,海关关员正在进行自主挑查。一名背着背包的女性旅客被关员截停,并被要求到海关查验区接受检查。在旅客背包的侧袋中,几个不起眼的透明小塑料袋引起了关员的注意,经查,竟是一粒粒光彩耀眼的钻石。
经查验,该名旅客携带整钻603粒、重29.7克,碎钻29.29克,共计58.99克(即294.95克拉),案值人民币112万元。海关关员透露,该名旅客过往并无违规记录,携带钻石过关是受 " 朋友 " 所托,事成可获得数百元酬谢。
深圳海关提醒:
帮朋友携带物品入境需谨慎,携带自境外获取的黄金珠宝、钻石等高价值贵重物品,应主动向海关申报,经海关认定可予以缴税放行。企图蒙混过关将涉嫌走私,加之钻石价值高,很容易构成刑事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
钻石因为体积小易携带、过关检测难等特点,走私就成了一些钻石公司经营的常态。表面看,无需缴税好像公司多赚了钱,但是从长期经营的角度来看,其实得不偿失,而且走私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也许走私赚了10年的钱,被抓住一次,所有的利润都会被罚没。
2017年3月26日,广东珠海拱北海关对外发布,该关近日破获一起钻石走私系列大案,摧毁3个利用知名网店招徕客户、人身携带钻石制品及奢侈品走私进境牟利的涉嫌犯罪团伙,现场查扣钻石戒指、钻石粒37枚(粒)及涉案证物一批,初步查证该案涉案钻石6000余颗,案值人民币1.03亿元。这是全国海关中查获的较大一起代购钻石制品走私案,也是拱北海关破获的首例同类案件。
深圳海关隶属沙头角海关透露:2017年7月4日晚8点,沙头角口岸查获钻石走私案,一名女子在内衣中藏匿124颗钻石,初估价值208万元。
2017年6月,罗湖海关就对外通报,该关5个月查获钻石走私违规案件164宗,案值逾千万元。在境外获取、携带的自用的黄金饰品、珠宝首饰,尤其是钻石等高价值、贵重物品入境,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对超过免税额度经海关认定可予以缴税放行,对单一不可分割的将全额征税。
除了内裤藏匿,罗湖海关今年以来还查获了3宗在鞋底藏匿钻石的案件,总共有746.9克拉。
必须要提醒大家,携带入境在境外获取(包括购买或受赠等)的自用黄金、珠宝首饰,尤其是钻石等高价值、贵重物品,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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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晚报》、21世纪珠宝行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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