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931公斤石油气!民众镇一司机被公安交警当场抓获

近日,民众镇一男子李某驾驶某液化石油气公司转出的轻型厢式货车,在没有办理相关营运许可的情况下,非法运载19罐共931公斤的液化石油气,途经民众大道时被民众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相关部门深入调查和取证,李某因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交通部门依法处3万元罚款。

事发当日上午9时许,交警在民众大道路段开展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驶往执勤岗点时突然降低车速,欲停又行。执勤民警见其形迹可疑,便示意要求该车辆停车受检。

随后,执勤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有危险品运输车的标识标志,货车货厢内装有19个蓝色的铁罐,且有一股刺鼻的气味。

当民警询问该车司机相关情况时,司机李某(民众镇浪网村人)自称该货车是中山市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于今年5月转让给三角镇男子吴某使用,目前他与吴某合伙运输液化石油气,货厢内的19个蓝色铁罐里装的是液化石油气。

李某声称,此次运输的货物跟液化石油气公司平常拉的货是一样的,没有问题。当民警要求李某出示道路运输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从业资格证等证件时,李某却无法出示相关证件。

现场民警怀疑李某存在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嫌疑,便让接处警中心通知民众镇交通分局到现场协助处理。

经相关部门初步调查,核实该货车从2018年5月21日转出后,没有在辖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经营和运输许可证,车上装载的19罐共931公斤液化石油气均来路不明,涉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许可运输危险化学品。

当日,该货车、李某及查获的19罐液化石油气已移交民众镇交通分局作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经交通运输部门深入调查和取证,近日,民众镇交通分局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处以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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