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辽宁省盘锦市为鼓励企业新聘大学毕业生参军,与民营企业签订“带岗参军”战略协议,为大学毕业生入伍者预留工作岗位,而且在此基础上,还可以享受5项“优抚政策”:
1、给予服义务兵役期间的员工每月发放1600元以上基本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
2、家属享受员工家属福利待遇;
3、对在部队立功受奖的员工,按所获荣誉等级对表企业优秀员工待遇发放经济补贴;
4、退役后,军龄计入工龄,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龄职工的待遇;
5、参军入伍的员工列入企业人才选拔数据库,作为管理干部后备人才重点培养使用。
这样的政策,在我们这些老兵,可是从来享受不到的!
虽然新政策福利多多,但小编的内心却总觉得不对劲儿,感觉怪怪的!
为什么需要有这些新政策,才能有效地完成征兵工作?
为什么需要将“福利”摆在眼前,才有人去参军?
是信任不足?还是落实不到?亦或者是政策根本就不到位?
同样的,为了征兵可以出台这样的政策,为什么在提及到退役士兵的历史遗留安置问题时,就避而不谈,推诿扯皮呢?
我们希望,各地能够真正重视退役士兵历史遗留安置问题,真正落实行动去解决问题。保障退役军人岗位安置,提高退役军人优抚待遇,将遗留问题彻底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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