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错一个字,损失的不仅仅是20万

在生活中遇到很多的事情也许很难让人置信,但确实是客观的存在,笔者就办案中遇到的一个案例讲述给大家。

2015年12月,赵向志与张国涛想要承包郑州市某工地的防水工程,此前两人多次合作,彼此相互了解,也很信任。两人经人介绍认识了王晓天,王晓天向赵向志与张国涛称他们想要承包的某工地的防水工程正是自己的工地,想要承包可以。王晓天领两个人到工地实际查看,在工地上王晓天对工地的各个领导都认识,并且指挥工人干活。赵张二人对于王晓天的话深信不疑。很快他们与王晓天签订了关于承包防水工程的分包合同,但王晓天告诉他们必须缴纳20万的保证金,赵张两人直接给了20万的现金。王晓天给他们打了收据,就是这张收据埋下了祸根。赵张两人没有注意收据的签名,王晓天签成了王小天,一字之差。

合同签完并且缴纳了保证金后,赵张两人一直等王晓天的通知组织工人干活,但是一直没有消息,两人也屡次催促,得到的回复是等等。

后两人到工地实地查看,发现工地防水的工程由他人承包,赵张两人顿时傻了眼。受了骗!两人想到报警,但警方经调查工地上根本没有这样一个人,无法立案。两人想到法院起诉,对方的任何信息都没有,无法确定被告,王晓天与王小天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法律主体,法院也无法支持他们。两人欲哭无泪,但也无可奈何。

此事让赵张两人平白无故损失了20万,也丢了防水工程。笔者提醒:

1、在与别人签订合同时一定注意对方的身份,如果无法确定宁愿不要签订;

2、在核实对方主体时,务必索要对方的身份信息,签名必须与身份信息相一致;

3、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按上手印,即使名字有假,而手印一般不会有错;

4、实地考察,不要被别人的片面言词所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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