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 今天起这些新规开始实施, 一大波"福利"正在解锁!

9月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其中包括:20项交管业务便捷办;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14种抗癌药采购价部署下调;快递包装"瘦身";车辆全国"通检",驾照异地申领更方便等,一起来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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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项交管业务便捷办

公安部集中推出4方面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9月1日起全面推行。主要包括:车管业务将"一窗通办"——车管所所有业务窗口,将实现能够办理各类车辆驾驶证管理业务,不再细分。在机动车登记方面,将实现机动车"通道式"查验,推行受理、审核、查验、照相等通道式、流水化作业,让群众只排一次队即可完成验车。18类车管业务实施"一证即办"——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补领机动车行驶证、号牌等18类车辆驾驶人管理业务,将实施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原需审核或收回的驾驶证、行驶证,通过内部信息核查,不再要求提交。全面推行异地申领驾驶证异地验车——为了避免驾驶人办理交管业务往返周折"两头跑",从9月1日起各地将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对6年内免检车辆,申请人可以跨省异地申领检验标志。逐步放宽异地申领驾驶证条件,本省居民持身份证可省内"通考",外省居民持居住证也可省内"通考"。多项交管业务实现网上办理——交管部门将通过与保险机构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搭建交通事故受理全流程网上平台。还将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等系统,拓展网上服务项目。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交管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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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证件全国异地换(补)

国家移民管理局通报,自9月1日起,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在时限方面,内地居民在户籍地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签发时限均缩短到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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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包装新国标施行

新修订的《快递封装用品》系列国家标准9月1日起生效实施。标准对快递包装提出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三大新要求,主要包括:倡导使用生物降解材料,大幅减少油墨的使用;降低快递封套用纸的定量要求;降低塑料薄膜类快递包装袋的最低厚度要求;降低气垫膜类快递包装袋、塑料编织布类快递包装袋的定量要求;推广低定量、高强度原材料在快递业的应用;鼓励快递包装箱重复使用等。此外,新规对于快递包装箱单双瓦楞纸材料的选择不再作出规定,在保证快件寄递安全的前提下,只要材料符合耐破、边压和戳穿强度等指标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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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种抗癌药将迎新一波降价

国家医保局下调14种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的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并要求9月底前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都要按照调整后的新价格公开挂网采购。预计9月起,患者可陆续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同时,国家医保局正在对部分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开展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进一步减轻癌症患者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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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需定期"晒账单"

民政部公布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自9月1日开始施行。该办法对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提出特别要求,包括要求公布在本组织领取报酬从高到低排序前五位人员的报酬金额,公布本组织出国(境)的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招待费用、差旅费用的标准等,慈善组织需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募捐情况、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等。要求慈善项目至少每三个月公布一次进展情况,项目结束后还要做全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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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可申领居住证

国务院办公室近日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9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就近申领。《办法》规定了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政策措施,让港澳台居民能够在居住地享受到与内地(大陆)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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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企业不需要再办理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和申请《企业集团登记证》。对于营业执照丢失或损坏,申请人申请补领的,企业登记机关不再指定报刊声明作废,由企业按照自主公示、自负其责的原则,免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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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即将来临

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我国自2018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这也是第一个在国家层面专门为农民设立的节日。今年的9月23日将是第一个"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关部门鼓励全国农村基层广泛开展节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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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流程信息依法公开

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9月1日起,除涉密信息外,诉讼文书、笔录等4大类审判流程信息均应当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公开,变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情为法院主动告知,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八月再见,九月你好!

图片来源:摄图网

编辑:大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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