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一款深受众多用户喜欢的打车平台,长期以来一直涵盖出租车、顺风车、快车、代驾等出行方式。
但是随着“空姐滴滴打车遇害”、“乐清女孩”等事件的发生,“滴滴”深陷舆论风波,成了众矢之的。网友质疑和批评不断,不少公众人物也纷纷发声表示谴责。
@稀土部队(章子怡):
@王传君:
@马思纯:
@火箭少女101-杨超越:
舆论愈演愈烈,滴滴陷入“万夫所指”的境地。最终,滴滴于8月28日通过“滴滴出行官方微博”作出回应,其创始人程维、柳青随即也联名通过官方微博发表致歉声明。
@滴滴出行:
道歉一出,网友却并不买账。“滴滴顺风车”变“死亡顺风车”,滴滴出行已是大失人心。
不过麦小豆今天可不是来讨论这件事的,而是有关于“滴滴公司”争夺商标“滴滴传情”。
据悉,宁德市国仕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商标局申请了“滴滴传情”商标,但是滴滴公司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异议——认为“滴滴传情”具有复制、模仿“滴滴出行”的行为。
图片来源国家商标局
麦小豆经过查询,发现宁德市国仕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的29类“滴滴传情”商标是在2016年6月6日,初审公告日期在2017年4月27日。在初审之后,该便经历了漫长的商标异议阶段。
直到8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向该下发了“准予注册‘滴滴传情’商标”的通知书,这意味着宁德市国仕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应对滴滴公司对其提出商标注册异议答辩获得成功。目前该商标处于异议裁定书发文状态。
图片来源国家商标局
图片来源国家商标局
商标局审查之后,认为滴滴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故而向宁德市国仕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发予以核准注册商标宣告。
面对这个情况,如果滴滴公司真的对该商标志在必得的话,可以继续针对诉争商标向商标评委提出宣告无效请求。
像“滴滴”这样的大公司,在注册商标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仍旧会遇到不少困扰。那么对于小企业来说,没有这么强大的资源支持,就更应该在创业之初就做好商标申请工作。如在申请中遇到驳回或异议,应该及时做出应诉、复审、答辩,不要惧怕大公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
麦小豆有话说,商标代表了企业的形象、承载了企业的信誉。无论是中小企业还是大企业都应该重视商标,同时做好商标保护,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一份先机,还能减少或者避免商标侵权案件的发生。
麦小豆也要提醒企业及时注册商标,更要做好商标的战略布局,注册全类或者防御性商标,以免商标被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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